
[Taoist or Buddhist rites (performed to save the souls of the dead);place where the Taoist or Buddhist rites are performed] 道士或和尚做法事的場所,也指所做的法事
亦作“ 道塲 ”。 1.釋道二教稱誦經禮拜的場所。《南史·隱逸傳下·庾诜》:“晚年尤遵釋教,宅内立道場,環繞禮懺,六時不輟。”《太平廣記》卷四三○引 唐 裴铏 《傳奇·馬拯》:“佛室内道場嚴潔,果食馨香。”
(2).成道修道之所。 南朝 梁 沉約 《<内典>序》:“聞片議而陟道塲,受一言而升彼岸。” 唐 盧簡求 《杭州鹽官縣海昌院禅門大師塔碑》:“胎卵濕化,無非佛種;行住作卧,皆是道場。” 明 田汝成 《西湖遊覽志馀·方外玄蹤一》:“ 佛印禪師 者, 杭 之 蠟燭菴 、 聖水寺 ,皆其道場也。” 趙樸初 《印度紀遊·訪波羅奈城》詩之四:“千古 恒河 是道場。”
(3).寺觀。 宋 趙彥衛 《雲麓漫鈔》卷六:“ 漢明帝 夢金人,而 摩騰竺法 始以白馬陁經入中國, 明帝 處之 鴻臚寺 。後造 白馬寺 居之,取 鴻臚寺 之義。 隋 曰道場, 唐 曰寺,本朝則大曰寺,次曰院。”《醒世恒言·獨孤生歸途鬧夢》:“ 遐叔 與 白氏 看了,歎道:‘這等一個道場,難道沒有發心的重加修造?’”《小說選刊》1984年第3期:“這 了千 自 湖南 衡山 前來京城,手中托着個金盤,金盤裡放着他自己剁下來用滾油煎焦了的右手,專向王公大臣募化,發願修一片 文殊 道場。”
(4).指和尚或道士做法事的場所。亦指所做的法事。 唐 李綽 《尚書故實》:“ 抱真 命於鞠場,積薪貯油,因為七日道場。” 金 董解元 《西廂記諸宮調》卷一:“怎遮當!貪看 鶯鶯 ,鬧了道場。”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姑妄聽之二》:“汝倘作道塲度我,我得轉輪,即亦解寃矣。” 沉從文 《主婦集·貴生》:“老太太死時,他辦喪事做了七七四十九天道場,花了一萬六千塊錢。”
(5).佛教界。 唐 辯機 《<大唐西域記>贊》:“聞所未聞,得所未得,為道場之益友,誠法門之匠人者也。”
“道場”是一個源自佛教和道教文化的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多層次延伸。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道場”是梵文Bodhimanda的意譯,音譯為“菩提曼拏羅”。原指釋迦牟尼成道之處(如《大唐西域記》記載),後演變為修行者修煉、實踐佛法的場所。
修行場所
在佛教中,道場指寺廟、名山等修行之地,如中國五大佛教名山:五台山(文殊菩薩道場)、峨眉山(普賢菩薩道場)、普陀山(觀音菩薩道場)等。
道教中則指修煉内丹或道德修養的場所。
法事場所
也特指進行宗教儀式的場地,如水陸道場、慈悲道場,或道士、和尚舉辦法事的場所。
“道場”可指代誦經、禮拜等宗教活動本身,如超度亡魂的法事或祈福儀式。
曆史上,“道場”曾作為寺院的别稱。例如隋朝稱寺廟為道場,唐代改稱“寺”,宋代則根據規模分為“寺”或“院”。
現代語境中,“道場”可象征個人修身養性的空間,如“自身即為道場”,強調修心之處皆可實踐修行理念(注:此釋義來源權威性較低,僅供參考)。
在傳統道場中,需遵守特定規範,如進入時鞠躬、端坐時保持莊重等。
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搜狗百科、漢典等權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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