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正大的議論或理論。 漢 荀悅 《申鑒·雜言下》:“不聞大論,則志不弘;不聽至言,則心不固。” 唐 韓愈 《進學解》:“ 荀卿 守正,大論是弘。” 宋 曾鞏 《上歐陽學士第一書》:“推吐赤心,敷建大論。”
(2). 吐蕃 官號。論,藏文blon,王族、大臣。《舊唐書·吐蕃傳上》:“其國人號其王為贊普,相為大論、小論,以統理國事。”《新唐書·吐蕃傳上》:“其官有大相曰論茝,副相曰論茝扈莽,各一人,亦號大論、小論。”
"大論"在漢語詞典中主要有以下三層含義:
一、佛教術語 指代佛教重要論典,特指彌勒菩薩所造的《瑜伽師地論》。該典籍被尊為佛教唯識學派根本論著,系統論述瑜伽修行次第及宇宙觀,對漢傳佛教理論體系構建産生深遠影響(參考來源:《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版)。
二、宏闊論述 指具有廣泛影響力的理論體系或系統學說,如漢代班固《白虎通義·五經》載:"孔子定《五經》以行其道,厥後大論成于董仲舒。"此處指代儒家經典形成的核心理論(參考來源:《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2020年修訂版)。
三、重要議題 指需要深入研讨的重大問題,《禮記·王制》有"司徒修六禮以節民性,明七教以興民德,齊八政以防淫,一道德以同俗,養耆老以緻孝,恤孤獨以逮不足,上賢以崇德,簡不肖以绌惡,此謂大論"的記載,此處特指國家治理的關鍵綱領(參考來源:《十三經注疏》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需注意與"大倫"的區别:前者側重理論體系,後者特指人倫關系準則,如《論語·微子》"欲潔其身,而亂大倫"中的用法。
“大論”一詞在漢語中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需結合曆史語境和文獻使用場景進行區分:
基本釋義
指涉及重大道理、具有深遠意義的論述或學說,強調思想的高度和系統性。例如《申鑒·雜言下》提到“不聞大論,則志不弘”,韓愈《進學解》中稱荀子“大論是弘”。
用法擴展
可引申為對重要議題的長篇論述,如現代語境中批評“空談大論”或“脫離實際的長篇大論”。
曆史背景
吐蕃王朝(7-9世紀)将最高行政長官稱為“大論”(藏文:བློན་ཆེན་,音譯blon chen),相當于宰相,與“小論”(副相)共同輔佐贊普治理國事。據《舊唐書》記載:“其國人號其王為贊普,相為大論、小論,以統理國事”。
職能與地位
大論掌管軍事、外交等核心事務,多由貴族擔任。此官職名稱反映了吐蕃政治體系的獨特性,是研究唐代邊疆史的重要術語。
“大論”需根據語境判斷具體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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