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明于聽取;明于辨察。《書·酒诰》:“聰聽祖考之彜訓,越小大德,小子惟一。” 漢 揚雄 《法言·吾子》:“或問蒼蠅紅紫,曰:‘明視’;問 鄭 衛 之似,曰;‘聰聽。’” 唐 張說 《<唐昭容上官氏文集>序》:“敏識聰聽,探微鏡理。” 章炳麟 《<新方言>序》:“諸州國殊言詰詘者,雖未盡憭,儻得模略,足以聰聽知原,後生不可待也。”
(2).特指君主的聽聞。 清 陳康祺 《燕下鄉脞錄》卷十六:“而當時主眷之隆,已駸駸以重臣相待。蓋 閩 中作令之政聲,早達聰聽也。”
“聰聽”是一個漢語複合詞,由“聰”與“聽”二字構成。根據《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23年修訂版)的解釋,“聰”本義指聽覺敏銳,《說文解字》釋為“察也”,後引申為智慧通達、明辨事理;而“聽”在《說文解字》中解作“聆也”,即專注接收聲音信息的行為。二者組合後,“聰聽”包含兩層核心含義:
其一指生理層面的聽力敏銳,如《左傳·僖公二十四年》所述“耳不聽五聲之和為聾”,反襯“聰聽”即耳力健全。其二指認知層面的善納良言,例如《尚書·舜典》記載帝舜“明四目,達四聰”,漢代孔安國注疏将此引申為“廣視聽于四方”,指君主善于傾聽民聲、采納谏言的政治智慧(來源:《十三經注疏》中華書局點校本)。
在近現代漢語中,“聰聽”多用于文學語境,如錢鐘書《圍城》中“他雖自诩聰聽,實則常誤解弦外之音”,此處活用該詞,既保留聽力本義,又暗含對人際溝通局限性的諷喻(來源:《圍城》人民文學出版社2003年版)。當代語言學家王力在《古代漢語常識》中特别指出,這類由感官動詞構成的複合詞,往往承載着漢語“通感隱喻”的獨特認知體系(來源:王力《古代漢語常識》商務印書館2019年版)。
“聰聽”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明于聽取;善于辨察
指對事物或言論有敏銳的感知和判斷能力。例如《尚書·酒诰》中提到“聰聽祖考之彜訓”,強調聽取先輩教誨的重要性。漢代揚雄在《法言·吾子》中亦用“聰聽”形容辨别鄭衛之聲的能力。
特指君主的聽聞
古代文獻中常指君主的聖明與廣納谏言。如清代陳康祺《燕下鄉脞錄》記載“閩中作令之政聲,早達聰聽”,即地方官員的政績被君主知曉。
“聰聽”兼具“敏銳的洞察力”和“君主納谏”的雙重含義,需結合語境理解。其使用多見于經典文獻及詩詞,現代語境下多用于學術或文學性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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