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等待诏命。《後漢書·蔡邕傳》:“侍中祭酒 樂松賈護 ,多引無行趣埶之徒,并待制 鴻都門 下,憙陳方俗閭裡小事,帝甚悅之,待以不次之位。”
(2).官名。 唐 置。 太宗 即位,命京官五品以上,更宿中書、門下兩省,以備訪問。 永徽 中,命弘文館學士一人,日待制于 武德殿 西門。 文明 元年,诏京官五品以上清官,日一人待制于 章善 、 明福門 。 先天 末,又命朝集使六品以上二人,隨仗待制。 永泰 時,勳臣罷節制,無職事,皆待制于 集賢門 ,凡十三人。 崔祐輔 為相,建議文官一品以上更直待制。其後著令,正衙待制官日二人。 宋 因其制,于殿、閣均設待制之官,如“保和殿待制”、“龍圖閣待制”之類,典守文物,位在學士、直學士之下。 遼 金 元 明 均于翰林院設待制,位也在學士、直學士之下,但不及 宋 制隆重。參閱《新唐書·百官志二》、《宋史·職官志二》、《金史·百官志一》、《元史·百官志三》、《明史·職官志二》。
“待制”是漢語中兼具曆史内涵與現代用法的複合詞。根據《漢語大詞典》和《辭源》等權威辭書,其核心含義可歸納為以下三個層面:
一、職官制度中的候補職能
在唐宋時期,“待制”為中央文官定制。《辭源》指出,唐代始設“集賢殿待制”官職,指代候命于宮廷、備皇帝咨詢的學士群體。至宋代發展為“龍圖閣待制”等殿閣職銜,屬從四品清要官,職責涵蓋文書編修與政策評議,成為文臣晉升的重要階梯(《宋史·職官志》)。
二、字源結構中的行為狀态
從構詞法分析,“待”即等候,“制”指诏命或規範,二字組合形成“等候诏命”的動賓結構。《漢語大詞典》釋義第一項強調其本義為“等待诏令”,如《後漢書·蔡邕傳》載“臣邕被诏待制”,生動還原了古代官員在禁中候命的場景。
三、現代語義的擴展引申
當代語境中,“待制”衍生出“待命制定”的抽象含義,常見于學術領域。例如在政策研究報告中,“方案待制”表示規劃處于籌備階段,需結合實際情況完善細則。這種用法延續了古漢語中“候命而行”的語義内核,同時賦予其動态規劃的新特征(《現代漢語複合詞解析》)。
“待制”一詞在曆史中有兩層核心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等待诏命
指官員等候皇帝的命令或召見,常見于早期文獻描述。例如,《後漢書》記載東漢時期一些士人在鴻都門下“待制”,即等待皇帝任命。
官職名稱
唐代始設的正式官名,屬侍從顧問類職位,多由五品或六品以上文官擔任,主要職責包括:
唐代制度
宋元沿襲
如需更完整的制度變遷或具體人物案例,可參考唐代職官史料或《宋史·職官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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