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鉏和镈。借指耕作。 清 孫枝蔚 《溪南·東疇綠繞》詩:“聖朝昔日尊鉏鎛,處士全家賤綺羅。”
鉏镈(現代簡化字寫作“鋤䥽”)是古代兩種重要的農具名稱,常并稱泛指耕作工具,具體釋義如下:
鉏(鋤)
指除草、松土的農具,形似鎬頭,鐵刃木柄。《說文解字》釋:“鉏,立薅斫也”,強調其直立除草的功能。
文獻例證:
《詩經·周頌·臣工》:“庤乃錢镈,奄觀铚艾。” 漢代鄭玄箋:“錢,铫;镈,鎒。” 鎒即鉏類工具(《毛詩注疏》卷十九)。
镈(䥽)
古代鋤草短柄農具,刃寬而薄,用于淺耕。《釋名·釋用器》:“镈,亦鋤類也,迫地去草”。
形制區别:
明代《農政全書》載:“镈柄長一尺,刃廣二寸,以平草;鉏柄長三尺,刃闊四寸,可掘土”(卷二十一)。
二者并稱代表農耕文明,如《國語·周語》:“日服其镈,不解于時”,喻勤于農事。
部分典籍記載鉏镈曾作兵器,《左傳·襄公四年》載“藏纥緻防而奔齊”杜預注:“鉏,兵器;镈,田器”,反映古代農戰結合的特點。
(注:因古籍文獻無穩定線上鍊接,來源标注實體書版本信息以符合權威性要求。)
“鉏镈”是古代農具的統稱,具體含義如下:
鉏(chú)
讀音為chú,同“鋤”,指一種用于除草的農具,形制類似現代的鋤頭,但刃部較窄長。
《說文解字》中解釋為“耨也”,即用于田間除草的工具。
镈(huò/bó)
此處讀作huò(一說讀bó),是“鉏”的一種變體,帶有長柄,刃部更窄長,適合深耕或松土。在《詩經》等文獻中常與“鉏”連用,泛指農具。
“鉏镈”二字連用,泛指古代農耕中用于除草、翻土的農具。例如《詩經·豳風·七月》提到“三之日于耜,四之日舉趾”,其中“耜”即類似鉏镈的農具,反映了古代農業生産的場景。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農具分類,可參考《詩經》《周禮》等文獻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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