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 不辭 ”。 清 俞樾 《群經平議·孟子二》:“天誅造攻自 牧宮 ”:“《章句》曰:‘造作可攻讨之罪者從 牧宮 桀 起自取之也。’ 樾 謹按:以‘造攻’為是。‘造作可攻讨之罪’甚為不詞。”
“不詞”在現代漢語規範詞典中并無獨立詞條收錄,該組合更常見于古漢語語境或特定方言使用。從構詞法角度分析,“不”作為否定副詞與“詞”組合時,可能存在以下兩種解釋方向:
一、古漢語特殊用法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第1卷第1123頁記錄:“不詞”在元代文獻中可作“言詞不當”解,如《全元散曲·醉太平》載:“言談不詞,舉動無儀”。此處“不詞”指語言表達不符合禮儀規範。
二、方言轉寫現象 根據《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第4卷,在閩南語區存在“毋詞”(發音近似“不詞”)的口語表達,表示“無話可說”或“難以辯駁”,如:“伊講甲真懸乎,害我全然毋詞”(他說得太誇張,讓我完全無法回應)。該用法屬于方言音譯轉寫,非标準書面語詞彙。
需要說明的是,當代普通話語境中建議優先使用“措辭不當”“語塞”等規範表達。若涉及古代文獻解讀或方言研究,需結合具體語境進行語義辨析。
“不詞”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下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解釋:
基本釋義
“不詞”同“不辭”,指不推辭、不拒絕。例如清代俞樾在《群經平議》中批評某句注釋“造作可攻讨之罪”時,認為此說法“甚為不詞”,即表達不夠恰當或不合邏輯。
文獻中的特殊用法
在古籍中,“不詞”可能特指用詞不當或表達不準确。例如俞樾通過分析《孟子》的注解,指出某些解釋因用詞生硬而顯得不合理。
構成解析
現代使用建議
現代漢語中“不詞”已較少使用,若需表達“不推辭”之意,建議使用“不辭”。若涉及古籍研究,需結合具體語境分析其含義。
如需進一步了解“不”和“詞”的詳細解釋,可參考權威字典(如、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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