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栢操”。謂夫死不嫁的節操。 清 錢謙益 《母旌表節婦常氏贈安人制》:“蘭儀永謝,栢操有聞。”參見“ 柏舟 ”。
“柏操”是一個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含義
指婦女在丈夫去世後堅守不再改嫁的節操,強調對婚姻的忠誠與貞節。這一概念源于傳統倫理觀念,常見于古代文獻。
詞源與構成
該詞反映了古代社會對女性貞節的推崇,多見于表彰節婦的文獻中。例如清代錢謙益在《母旌表節婦常氏贈安人制》中寫道:“蘭儀永謝,柏操有聞。”
需注意,“柏操”屬于曆史語境下的道德标準,與現代價值觀存在差異。如今更強調個人選擇與平等,而非單方面的貞節約束。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節操觀念的文化演變,可參考《柏舟》等經典文獻或相關曆史研究。
柏操(bǎi cāo)是一個漢字詞組,其中“柏”是表示松柏類的樹木,“操”是指掌握、執持,所以整個詞組的意思是“掌握着柏木”。它可以引申為具有高超才能、指揮力或技藝的人。
在《康熙字典》中,“柏”字的部首是“木”,有八個筆畫;“操”字的部首是“手”,有十三個筆畫。
柏操是一個古代漢語詞組,可以追溯至《禮記·祭法》中:“柏操兮欲焚。”繁體字的寫法和簡體字相同。
在古代,柏的原始形态象形化,下半部分表示土地或橫穴,上半部分顯示了仿佛是柏樹的樹冠。操字在古時候的寫法與現代字形基本相同,隻是筆畫形狀有些微小的變化。
例句:他的才能高超,無人能及,可謂柏操之輩。
造句:他在音樂上有着卓越的天賦和技藝,堪稱柏操之才。
柏操可以與其他詞組進行組合,例如:“才柏操”(才能卓越的人),“技藝柏操”(技藝高超的人)。
近義詞:傑出、卓越、高手、能手。
反義詞:平庸、平凡、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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