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好;親善友好。 漢 阮瑀 《為曹公作書與孫權》:“加懷區區,樂欲崇和。”《左傳·宣公十二年》“ 楚子 又使求成于 晉 …… 楚 許伯 禦 樂伯 , 攝叔 為右,以緻 晉 師” 晉 杜預 注:“單車挑戰,又示不欲崇和,以疑 晉 之羣帥。”
"崇和"是由"崇"與"和"構成的複合詞,在漢語體系中具有哲學與文化雙重意涵。根據《漢語大詞典》及經典文獻記載,其核心内涵可概括為:
一、基本釋義 "崇"本義為山高貌,《說文解字》訓作"嵬高也",引申為尊崇、推崇;"和"在《廣雅》中釋為"諧也",指協調平衡的狀态。二字組合形成"崇尚和諧"的核心語義,《漢語大詞典》将其注解為"推崇和順之氣"(來源:《漢語大詞典》第7卷)。
二、哲學内涵
三、文化應用 在傳統建築領域,北京故宮"中和殿"的命名即取義"崇和緻中",其建制規格遵循"天子之堂九尺,崇三之"的禮制規範(來源:《周禮·考工記》)。書法藝術中,王羲之《蘭亭集序》"天朗氣清,惠風和暢"的筆意,亦暗合崇美學追求。
“崇和”一詞的含義可從多個角度解析,綜合搜索結果中的信息,其解釋如下:
“崇和”指推崇和諧、尊崇和睦相處的精神,強調人際關系與社會環境的融洽。古代文獻中亦指修好、親善友好(如《左傳》及漢阮瑀的記載)。
現代語境
指倡導互相尊重、互助互愛,表達對和平與友愛的追求,適用于家庭、職場等場景,促進群體和諧發展。
古籍用法
原指國家或個體間的親善行為。例如,晉代杜預注解《左傳》時,提到“不欲崇和”即不願示好,以此迷惑對手。
該詞起源可追溯至儒家思想,古代多用于外交或軍事策略,後逐漸泛化為社會倫理概念。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中的具體用例(如《為曹公作書與孫權》等),中的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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