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征調(物資或人員)。《後漢書·朱穆傳》:“京師諸官費用增多,詔書發調或至十倍。”《三國志·魏志·王脩傳》:“ 膠東 令 公沙盧 宗彊,自為營塹,不肯應發調。”《三國志·魏志·曹洪傳》“乃得免官削爵土” 裴松之 注引 三國 魏 魚豢 《魏略》:“初, 太祖 為司空時,以己率下,每歲發調,使本縣平貲。”
(2).發出的曲調。 唐 白居易 《夜聞歌者》詩:“鄰船有歌者,發調堪愁絶。”
(3).指出口,出聲。 清 李漁 《閑情偶寄·詞曲上·音律》:“無眼之棋,死棋也,看不動情,唱不發調者。”
(4).表現的情調。 元 辛文房 《唐才子傳·李颀》:“工詩,發調既清,修辭亦秀,雜歌鹹善,玄理最長。”
發調(fā diào)是漢語中一個具有複合語義結構的詞彙,其核心含義可從字源與曆史用例中提煉。從《漢語大詞典》釋義來看,“發”作動詞含“啟動、引發”之義,“調”則兼具“音律調節”“事務調配”雙重功能,二者組合構成以下三層含義:
音律起始
指樂曲中起音定調的動作,如《樂府詩集》載“歌者先發調,後和聲”,此處強調音樂表演中确定基音的技術環節。該用法在戲曲文獻中尤為常見,例如昆曲工尺譜标注的“發調”即指起腔音高。
政令頒布
古代公文系統中特指上級機構下達調配指令,明代《吏文類聚》有“戶部發調糧秣”的行政文書範例,展現其作為官方調度術語的行政功能。
能量激發
中醫典籍《黃帝内經》引申為氣血運轉的啟動機制,《素問·刺法論》所述“發調營衛”即指通過針灸激發人體内在調節功能,這一釋義被《中醫大辭典》收錄為專業術語。
現代漢語中該詞多用于專業領域,普通語境已較少使用。建議查詢《漢語大詞典》(第2版)第3卷第587頁獲取更詳盡的古漢語用例解析,或訪問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建立的“現代漢語語料庫”檢索曆史文獻中的實際應用案例。
“發調”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理解,具體解釋如下:
指官方對物資或人力進行強制性調配。這一用法在古代文獻中常見,例如:
指音樂或歌唱中的音調表現,多用于描述音律特點。例如:
表示開口說話或發聲的行為。例如:
指文學作品或藝術創作中的情感基調。例如:
以上義項均源自古代文獻,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後漢書》《三國志》等史書,或白居易、李漁的文學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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