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彈琵琶。《新唐書·禮樂志十一》:“五弦,如琵琶而小,北國所出,舊以木撥彈,樂工 裴神符 初以手彈, 太宗 悅甚,後人習為搊琵琶。” 唐 無名氏 《國史異纂》:“ 貞觀 中,彈琵琶 裴洛兒 ,始廢撥用手爪,所謂搊琵琶也。” 唐 劉肅 《大唐新語·文章》:“ 劉希夷 ……善搊琵琶,嘗為《白頭吟》。”
搊琵琶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搊”的本義
“搊”(拼音:chōu)指用手指向上撥動琴弦的動作。《漢語大詞典》釋義為:“用手指彈撥弦樂器”,強調指尖向外挑弦的技法,常見于琵琶、古筝等彈撥樂器演奏。
“琵琶”的樂器屬性
琵琶是中國傳統撥弦樂器,四弦、梨形音箱,演奏時豎抱,以手指或撥片觸弦發聲。其名稱最早見于漢代文獻《釋名·釋樂器》。
“搊琵琶”特指以指尖自内向外撥動琵琶琴弦的技法,區别于“彈”“挑”等動作。其核心特征包括:
古典文學中的用例
唐代白居易《琵琶行》中“輕攏慢撚抹複挑”雖未直用“搊”字,但“挑”的動作與“搊”技法相通,均指向外撥弦的演奏方式。
宋代《都城紀勝》記載南宋勾欄藝人“搊彈琵琶”,印證其作為獨立技法的普及性。
傳統音樂中的傳承
在琵琶古譜(如《華秋蘋琵琶譜》)中,“搊”被列為規範指法符號,現代演奏仍沿用其技術要領,體現技法延續性。
“搊”釋義為“用手指撥弄樂器”,例詞“搊琵琶”。
明确“搊”為“彈撥弦樂器的一種指法”,強調其動作方向性。
參考資料
“搊琵琶”是一個具有曆史淵源和引申含義的詞語,具體解釋如下:
字面含義:指用手彈奏琵琶的動作。這一用法源于唐代文獻記載,如《新唐書·禮樂志》提到樂工裴神符首創“手彈琵琶”技法,替代傳統的木撥彈奏,唐太宗對此大為贊賞,後人稱其為“搊琵琶”。
比喻義:形容對事情處理方式不當或不得法。根據,該詞中的“搊”有“搖動、颠簸”之意,因此“搊琵琶”被用來比喻操作手法笨拙或不合規範,類似于“亂彈琴”。
唐代文獻如《國史異纂》《大唐新語》均記載了相關背景:
該詞常與其他琵琶相關成語并用,如“琵琶别抱”(比喻變心)、“鐵闆銅琶”(形容豪放文風)等。
該詞既指唐代琵琶演奏技法的革新,又衍生出對“方法不當”的隱喻,需結合語境理解。建議通過《新唐書》等史料進一步考證其曆史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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