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彈琵琶。《新唐書·禮樂志十一》:“五弦,如琵琶而小,北國所出,舊以木撥彈,樂工 裴神符 初以手彈, 太宗 悅甚,後人習為搊琵琶。” 唐 無名氏 《國史異纂》:“ 貞觀 中,彈琵琶 裴洛兒 ,始廢撥用手爪,所謂搊琵琶也。” 唐 劉肅 《大唐新語·文章》:“ 劉希夷 ……善搊琵琶,嘗為《白頭吟》。”
“搊琵琶”是一個具有曆史淵源和引申含義的詞語,具體解釋如下:
字面含義:指用手彈奏琵琶的動作。這一用法源于唐代文獻記載,如《新唐書·禮樂志》提到樂工裴神符首創“手彈琵琶”技法,替代傳統的木撥彈奏,唐太宗對此大為贊賞,後人稱其為“搊琵琶”。
比喻義:形容對事情處理方式不當或不得法。根據,該詞中的“搊”有“搖動、颠簸”之意,因此“搊琵琶”被用來比喻操作手法笨拙或不合規範,類似于“亂彈琴”。
唐代文獻如《國史異纂》《大唐新語》均記載了相關背景:
該詞常與其他琵琶相關成語并用,如“琵琶别抱”(比喻變心)、“鐵闆銅琶”(形容豪放文風)等。
該詞既指唐代琵琶演奏技法的革新,又衍生出對“方法不當”的隱喻,需結合語境理解。建議通過《新唐書》等史料進一步考證其曆史細節。
搊琵琶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用手指彈奏琵琶,也可指彈奏其他彈撥樂器。該詞的拆分部首是手部,其中“扌”是手部的偏旁部首,表示與手有關的事物,“比”是另一個偏旁部首,表示樂器。該詞的總筆畫數為19。
搊琵琶一詞最早出現在《楚辭·漢廣》一篇中,作為描述音樂和舞蹈的詞語。在古代,人們用手指彈奏琵琶等樂器的音樂表演形式非常流行,因此出現了這個詞彙。
搊琵琶的繁體字為
,字形稍有差異,但詞義相同。在古時候,漢字的書寫形式與現代有所不同。搊琵琶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為
,其中“㝝”代表手指彈奏的動作,而“㐹”則代表琵琶的形狀。他熟練地搊琵琶,引來了觀衆們的陣陣掌聲。
搊弦、搊彈、搊音、搊弄
撥弦、彈奏、撥奏、撫琴
撥動、拔弦、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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