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olocaust]用火燒全獸作為獻祭
(1).燒柴祭天。泛指禮祭。 宋 葉夢得 《石林燕語》卷七:“臨燔祭,脫袞冕。”
(2).指祭祀所用之牲體。 郭沫若 《騎士·雙簧》:“司會者以十足的*********意識徑直把我當成了一匹贖罪的羔羊,拉到這樣莊嚴的*********的祭壇來做燔祭。”參見“ 燔柴 ”。
燔祭,是古代祭祀儀式中的重要形式,指将祭品(通常為牲畜或谷物)置于柴堆上焚燒以獻祭神靈的行為。其核心含義可從字源、宗教實踐及文化内涵三方面解析:
“燔”的本義
《說文解字》釋“燔”為“爇也”,即焚燒之意。《詩經·小雅·瓠葉》有“有兔斯首,燔之炙之”,此處“燔”指直接火烤祭品。
來源:《說文解字注》中華書局影印本;《毛詩正義》
“祭”的涵義
“祭”在甲骨文中象手持肉獻于神前之形,《禮記·祭統》稱“祭者,所以追養繼孝也”,強調其溝通人神的儀式性功能。
來源:《甲骨文字典》四川辭書出版社;《禮記正義》
中國古代祭祀制度
屬“三祀”之一(燔、燎、瘗),《周禮·春官》載:“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實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其中“槱燎”即積柴燔燒祭品。
來源:《周禮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
猶太教與基督教的對應儀式
希伯來語“Olah”(意為“上升”)指全牲焚燒的燔祭,《舊約·利未記》詳細規定需選用無瑕疵公畜,焚燒後“馨香之氣達于神前”。
來源:《聖經·利未記》和合本;猶太教《塔納赫》
天人溝通的媒介
燔祭産生的煙氣被視為通達天界的載體,《尚書·舜典》記載“禋于六宗”,孔穎達疏解為“燔柴升煙,以達陽氣”。
來源:《尚書正義》北京大學出版社
儀式簡化與替代
漢代後逐漸被香火祭祀取代,但“燔柴”儀式仍存于明清祭天典禮。民俗中演化為焚燒紙錢、祭文等變體形式。
來源:《中國宗教禮儀制度》上海人民出版社
《漢語大詞典》釋為:“古代祭祀儀式之一。将犧牲玉帛置于柴上焚燒以祭天神。”
《辭源》補充:“亦泛指焚燒祭品祀神。”
來源:《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辭源》第三版修訂本
燔祭是古代宗教(尤其猶太教)中的一種獻祭儀式,其核心是将祭品完全焚燒以敬奉神明。以下為詳細解釋:
燔祭(拼音:fán jì,希伯來語:olah)指用火燒盡整隻牲畜作為獻祭,祭品需“完全焚燒,不留任何肉”。在猶太教中,它被視為最高等級的祭禮,且允許非猶太人到聖殿獻祭。
提示:若需了解具體聖經章節或不同祭禮的對比,可參考《利未記》或權威宗教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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