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購買水族,畜養于池,禁止捕殺,其池稱“放生池”。 唐 劉餗 《隋唐嘉話》卷下:“ 太平公主 於京西市掘池,贖水族之生者置其中,謂之放生池。” 宋 趙彥衛 《雲麓漫鈔》卷三:“ 梁武帝 崇奉釋氏,置放生池,謂之長命洲。” 清 金農 《海會寺池上觀魚呈道禅師》詩之四:“恍在放生池上坐,抛殘香飯聽湖鐘。” 許地山 《商人婦》:“這婦人,我前天在 極樂寺 放生池邊曾見過一次。”參閱 清 趙翼 《陔馀叢考·放生池》。
放生池是佛教文化中用于實施"放生"儀式的特定水域,指人工開鑿或自然形成的池塘、湖泊等水體環境,信徒通過在此釋放被捕撈的魚鼈禽鳥等生物,踐行護生理念。該習俗源自印度佛教戒殺傳統,漢傳佛教自南朝梁武帝時期開始制度化建設放生池,《佛學大辭典》記載"梁武帝置放生池,謂之長命洲"(來源:丁福保《佛學大辭典》)。
唐宋時期該傳統達到鼎盛,北宋真宗天禧元年(1017年)诏令重修杭州西湖為官方放生池,禁止采捕,現存《敕修西湖放生池碑》佐證了這一曆史事件(來源:《杭州佛教志》)。明代《帝京景物略》詳載北京寺院放生池布局,池中多設"子午蓮"與石雕,形成獨特宗教景觀。
現代放生池多附屬于寺院建築群,如杭州靈隱寺雙蓮池、蘇州西園寺蝌蚪池等,均延續"九山八海"曼荼羅形制。中國佛教協會2014年發布《關于規範放生活動的通知》,強調需遵循生态科學原則,避免盲目放生造成生物入侵(來源:中國佛教協會官網公告)。
“放生池”是佛教文化中的重要概念,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放生池是佛寺中常見的人工池塘,用于信徒放養魚、龜等水生動物,體現佛教“慈悲為懷,體念衆生”的理念。其核心目的是通過放生行為積累功德,減少殺業,象征吉祥與善行。
“放生池”也用于比喻寬容豁達的心胸,能包容不同人與事。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寺廟案例或曆史文獻,可參考《隋唐嘉話》《雲麓漫鈔》等古籍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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