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osition;duties and responsibilities] 處理事情的職權
事權日落
(1).指軍事指揮上的種種妥善處置。《淮南子·兵略訓》:“陳卒正,前行選,進退俱,什伍搏,前後不相撚,左右不相幹,受刃者少,傷敵者衆,此謂事權。”
(2).職權;權力。 宋 梅堯臣 《送邵郎中知潭州》詩:“且諭 漢 家綏撫厚,莫言 湘 守事權輕。”《明史·外國傳三·日本》:“請如往例,特遣巡視重臣,盡統海濱諸郡,庶事權歸一,威令易行。” 康有為 《大同書》丙部:“近百年則平民之權日興,如隸之制盡釋,雖有貴族、大僧,而事權日落,與君權而并替。”
“事權”是一個涉及政府職能和權力分配的重要概念,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事權指一級政府在公共事務中依法承擔的職責和行使的權力。核心包括兩方面:
根據政府層級和領域可分為:
合理劃分事權能避免政府職能交叉,提升行政效率,例如我國通過《預算法》等法規明确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保障公共服務有效供給。
提示:如需了解具體領域(如教育事權)的劃分細則,可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法規原文。
事權是一個漢語詞彙,指的是政府、組織或個人所具有的處理特定事務或事項的權力和責任。
事權的拆分部首是事(radical)和手(radical),它的總筆畫數為5畫。
事權一詞來源于現代漢語,是由“事”和“權”的組合而成。在繁體字中,事權的寫法和簡體字相同,沒有變化。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事權的寫法并沒有太大變化。古代漢字通常采用篆書或隸書的形式書寫,字形略有不同,但整體來說與現代漢字相似。
1. 政府将相關的事權下放到地方,以更好地解決當地的問題。
2. 作為經理,你要明确自己的事權範圍,才能更好地管理團隊。
組詞:事權分立、事權下放、事權劃分。
近義詞:義務、責任、權限。
反義詞:事務、事項、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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