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方舊俗。謂女兒出嫁後九日回娘家小住。 趙樹理 《地闆》:“冬天出嫁閨女,回禮物、陪嫁妝、請親戚、女婿認親、搬九,哪一次也不願丢了臉,擡手動腳都要化錢。”
搬九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民俗内涵的詞彙,主要流行于中國北方部分地區,特指農曆九月初九重陽節當日的節俗活動。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節令名稱的别稱
“搬九”是重陽節的民間俗稱之一。農曆九月九日因月、日皆逢九(陽數),故稱“重陽”或“重九”。北方部分地區(如山東、河北)的方言中,将“過重陽節”這一行為俗稱為“搬九”,即“搬動重九之日”或“進行重陽節活動”的簡稱。
“搬”字的特殊含義
此處的“搬”并非指物理上的搬運,而是引申為“轉移”、“挪動”或“進行某種特定活動”之意,帶有“轉換時節”、“踐行習俗”的隱喻。它反映了古人通過特定儀式活動(如登高、佩戴茱萸)來順應節氣轉換、祈求平安吉祥的文化心理。
核心民俗活動指代
“搬九”一詞常具體指代重陽節的兩項核心習俗:
地域文化特色
該詞的使用具有鮮明的地域性,多見于華北、華東等地的方言和方志記載中,是地方民俗文化對傳統節日的獨特诠釋,體現了漢語詞彙在傳承中的地域變體。
“搬九”是重陽節在特定方言區的别稱,其“搬”字蘊含了通過登高、賞菊等活動以順應時令、祈求安康的民俗行為内涵,是漢語詞彙與傳統文化、地域習俗緊密結合的例證。
參見:
“搬九”是一個具有地方特色的傳統婚俗用語,其含義及用法如下:
“搬九”指中國北方某些地區(如北平)的舊俗,即女兒出嫁後的第九天回娘家小住一段時間的習俗。這一習俗常見于冬季婚禮,涉及回禮、認親等禮節性活動,如作家趙樹理在《地闆》中提到:“搬九”是婚嫁流程中重要的經濟支出環節。
部分詞典(如查字典)提出“搬九”形容人行走姿勢不雅,但此解釋未見于權威文獻或民俗研究資料,可能為衍生義或誤傳,建議以婚俗含義為通用解釋。
說明:如需了解具體地區習俗差異或現代演變,可參考地方民俗研究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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