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挑選委派。 清 魏源 《湖廣水利論》:“并請遴委公敏大員,編勘上遊……相其要害而去其已甚,杜其将來而寬其既往。”《清史稿·刑法志三》:“文武官犯罪,題參革職。道府、副将以上,遴委道員審理。同知、遊擊以下,遴委知府審理。”
“遴委”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lín wěi,其核心含義為“挑選委派”,主要用于描述通過慎重選擇後委任人員或任務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該詞多見于清代文獻,尤其在官員選拔或案件審理的語境中:
當代使用較少,多見于曆史研究或特定公文語境,強調選拔的嚴謹性與權威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湖廣水利論》或《清史稿》相關章節。
《遴委》是一個漢字詞彙,意為選拔、挑選。它通常用于指定某些人擔任特定職務或履行特定任務的過程。
《遴委》是由兩個部首組成的。其中,左側的部首是“辶”(辵,辷),意為“走”,表示與行走、旅行相關的事物。右側部首是“女”,表示人類中的女性。
《遴委》總共有14個筆畫,其中“辵”部3畫,“女”部11畫。
《遴委》一詞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其中,“遴”(lín)一詞原本意為“選擇、鑒定、辨認”,常用于官員選拔的過程中。而“委”(wěi)一詞則代表“委任、任命”,通常用于任命官員或委派任務。
《遴委》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遴委」。
在古代,漢字書寫方式與現代略有不同。在古代,漢字《遴委》的寫法是「遴委」。
以下是幾個使用《遴委》的例句:
與《遴委》相關的其他詞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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