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斷章取義 ”。
“斷章取意”是漢語中常見的誤寫形式,其正确寫法應為“斷章取義”。該成語指不顧全篇文章或談話的完整内容,孤立地截取其中一段或一句為己所用,常含曲解原意的貶義色彩。
從詞源看,此語最早見于《左傳·襄公二十八年》:“賦《詩》斷章,餘取所求焉”,原指春秋時期外交場合截取《詩經》章句表達己意的特殊用法。南朝文學理論家劉勰在《文心雕龍·章句》中明确批評“尋詩人拟喻,雖斷章取義,然章句在篇,如繭之抽緒”,逐漸演變為現代語義。
現代漢語詞典對其釋義具有高度一緻性。《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定義為“不顧全篇文章或談話的内容,而隻孤立地取其中一段或一句的意思”,《漢語大詞典》則強調其“引用他人文章或談話,隻截取其中一段或一句而不顧全篇原意”的特性。兩典均标注該成語屬貶義用法。
在語言實踐中,該成語存在典型用例:如學術讨論中刻意忽略上下文關聯性數據,新聞報道中抽取受訪者片段發言制造話題等。其近義詞包括“穿鑿附會”“望文生義”,反義詞則有“通觀全局”“原原本本”等。
“斷章取意”是一個漢語成語,與“斷章取義”同義。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不顧及文章或談話的整體内容,孤立地截取其中一段或一句,甚至故意歪曲原意以滿足自身需求。例如在辯論中,僅引用對方部分言論來攻擊,忽略上下文語境。
源自春秋時期的外交場合。當時諸侯國使者常通過賦《詩經》片段表達立場,但截取時往往脫離原詩完整含義,僅取字面或引申義。唐代張鷟《遊仙窟》中首次明确使用該詞。
避免該行為需做到兩點:一是通讀全文理解核心思想;二是結合背景分析作者意圖。尤其在引用他人觀點時,應保持客觀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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