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鬭艷”。見“ 鬥豔 ”。
"鬥艶"是"鬥豔"的異體寫法,現代漢語規範字形為"鬥豔"。該詞屬于漢語複合動詞,其核心含義及解析如下:
本義:競相展現豔麗姿态
指事物(尤指花卉、服飾、色彩等)相互比試美麗或鮮豔程度。
例:春日花園中,百花鬥豔,各展芳華。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對"鬥"的釋義為"比賽争勝","豔"指"色彩鮮明、美麗" 。
引申義:争奇鬥勝的廣義比拟
延伸至人才華、技藝、裝飾等領域的競争,強調通過外在或内在的出衆特質超越他人。
例:時裝周上,設計師作品争奇鬥豔,引領潮流。
來源:《漢語大詞典》收錄"鬥豔"詞條,釋義為"競相展現美豔" 。
語素分解
二者結合構成并列式複合詞,凸顯"以美相較"的動态競争關系。
語法功能
多作謂語(如"群芳鬥豔"),或修飾名詞形成定中結構(如"鬥豔之勢")。常見于文學描寫及口語表達,具書面化色彩。
該詞高頻出現于古典詩詞與民俗描寫,如:
"三月三日天氣新,長安水邊多麗人……态濃意遠淑且真,肌理細膩骨肉勻。繡羅衣裳照暮春,蹙金孔雀銀麒麟。"(杜甫《麗人行》,隱含仕女鬥豔場景)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古代漢語詞典》對"鬥"的引申義分析 。
明确标注"鬥豔"為規範詞形,釋義為"比賽豔麗"。
收錄"鬥艶"為曆史異形詞,釋義"争比豔麗"。
(注:因未檢索到線上辭書鍊接,來源标注采用紙質權威辭書名稱。)
“鬥艶”是“鬥豔”的繁體寫法,其中“鬥”通“鬥”,意為“争鬥、比賽”,“艶”即“豔”,指“美麗、華麗”。該詞整體含義為“競相展現美麗或華麗,相互比美”,常見用法如下:
若需進一步了解相關成語(如“争奇鬥豔”)的具體典故或用法,可提供更多背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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