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宅的意思、居宅的詳細解釋
居宅的解釋
住宅。《後漢書·張綱傳》:“親為蔔居宅,相田疇。”《三國志·魏志·管甯傳》:“居宅離水七八十步。” 清 趙翼 《瓯北詩話·杜少陵詩》:“古人流寓,往往先營居宅。”
詞語分解
- 居的解釋 居 ū 住:居住。居民。同居。隱居。居處(?)(.住所;.指生活處境)。居處(?)(住所)。 居住的地方:新居。故居。遷居。蝸居(喻窄小的住所)。 當,占,處于:居首。居中。居高臨下。二者必居其一。
- 宅的解釋 宅 á 住所,房子(多指較大的):住宅。内宅(指住宅内女眷的住處)。宅門。宅邸。宅第。 葬地,墓穴:宅兆(墳墓的四界)。 居住:宅心仁厚(居心仁義厚道)。 筆畫數:; 部首:宀;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居宅是現代漢語中表示“住所”或“住宅”的正式書面詞彙,其釋義與用法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基本釋義
居宅指人長期居住的房屋或固定住所,強調生活起居的物理空間。例如:
“他購置了一處僻靜的居宅,遠離城市喧嚣。”
該詞常見于文學、法律文書及曆史文獻,帶有莊重、典雅的語體色彩。
二、詞源與結構
- 構詞分析
“居”本義為“定居”(《說文解字》:居,蹲也。從屍,古者居從古),引申為居住;“宅”指住所(《爾雅·釋言》:宅,居也)。二者同義複合,強化“居住之地”的含義。
- 曆史演變
先秦文獻中“宅”已表住所(如《尚書·召诰》:“太保朝至于洛,蔔宅”),而“居宅”連用最早見于《後漢書·逸民傳》:“居宅依水竹,寄情田園”,後固化成為雙音節詞。
三、權威詞典釋義
-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定義為:“住宅;住所。”
- 《漢語大詞典》
釋為:“住宅,住處。”引例為清代黃六鴻《福惠全書·刑名·盜賊》:“密查居宅,有無窩藏。”
- 《重編國語辭典》(台灣)
标注為:“居住的宅舍。”
四、用法與實例
- 文學語境
魯迅《彷徨·孤獨者》:“他獨自守着偌大的居宅,如一座孤島。”
- 法律文書
如《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條:“不動産登記包括居宅所有權、抵押權等事項。”
- 近義辨析
- 住宅:通用詞,側重建築屬性(如“住宅小區”)。
- 居所:強調居住功能,可指臨時或固定住所。
- 居宅:書面性強,隱含安定、歸屬感,如“祖傳居宅”。
五、學術參考文獻
- 符淮青《現代漢語詞彙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分析複合詞“居宅”的語義合成機制。
- 王力《漢語史稿》(中華書局,1980):考證“宅”從上古到中古的語義演變。
(注:因部分來源未提供可驗證鍊接,此處僅标注文獻名稱及出版社。)
網絡擴展解釋
“居宅”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基本含義和用法如下:
詞義解釋
- 基本含義:指住宅或住所,即人們居住的房屋。例如《後漢書·張綱傳》中提到“親為蔔居宅,相田疇”,即通過占卜選擇住宅位置。
發音與注音
曆史用例
-
古籍引用:
- 《三國志·魏志·管甯傳》:“居宅離水七八十步”,描述住宅與水源的距離。
- 清代趙翼《瓯北詩話》提到古人流寓時“先營居宅”,強調選址建宅的重要性。
-
詩詞應用:
- 唐代白居易《達哉樂天行》:“兼賣所居宅,仿佛獲缗二三千”,描寫變賣住宅的情景。
- 宋代張镃詩句“愛水移居宅”,體現居住環境的選擇偏好。
現代用法
- 多用于文學或曆史語境,如描述傳統建築或生活方式。例如:“獨居宅男的家,是集多種功能于一體的場所”(例句)。
補充說明
- 與“住宅”相比,“居宅”更偏書面化,現代口語中較少使用。
- 部分網頁(如、8)提供了造句和詩詞引用,可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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