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时纸牌戏之一种。 清 李斗 《扬州画舫录·虹桥录下》:“纸牌始用三十张,即马吊去十子一门,谓之‘斗混江’。”
“斗混江”是中国古代水战中使用的一种特殊兵器,属于钩拒类器械,主要用于破坏敌方船只或水寨设施。以下为权威词典及文献中的详细解释:
斗混江(dòu hùn jiāng)
指明代水军装备的带钩长杆兵器,顶端装有铁钩和利刃,作战时用于钩住敌船船舷、破坏船帆或缆绳,使敌船丧失行动能力。其名源自“混江龙”(水战器械的统称),强调在水面混战中“斗”(搏击)的功能特性。
长杆末端配倒钩铁爪,杆长通常超三丈(约10米),可伸缩组装,便于在战船上操作(《武备志·卷一百十一》)。
《武备志》(明·茅元仪)
“斗混江,柄长可三丈余,首置铁钩,遇贼船则钩其舷,众力拽之使覆。”
明确记载其长度、构造及实战用法。
《汉语大词典》(1990年版)
定义为:“明代水战器械,长杆带钩,用以钩拒敌船。”
《中国军事通史·明代卷》
指出斗混江是戚继光抗倭水师的标准装备,在嘉靖年间东南沿海战役中广泛使用,专克倭寇小型快船。
“混江”取自“混江龙”(神话中搅动江河的神兽),喻指兵器在水面翻搅作战的威力;“斗”强调搏斗属性。该词属明代军事术语,清代后随水战形态演变逐渐淘汰。
“斗混江”是一个具有多重解释的词语,具体含义需结合不同来源分析:
纸牌游戏说(主流解释)
根据、、等资料显示,“斗混江”是清代流行的一种纸牌游戏,由“马吊”演变而来,使用30张纸牌(原马吊为40张)。清代李斗在《扬州画舫录》中明确记载:“纸牌始用三十张,即马吊去十子一门,谓之‘斗混江’”,说明其规则与马吊类似但简化。
成语说(存疑或混淆)
提到“斗混江”为成语,解释为“品行堕落、道德败坏”,但此说法未见于其他高权威性文献,可能与字形相近的其他成语(如“混江龙”)混淆,或存在释义偏差,需谨慎参考。
补充说明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极少使用,主要见于古籍或地方性文献。若需深入考证,建议查阅《扬州画舫录》原文或清代民俗类典籍,以纸牌游戏说为优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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