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國心理學家斯皮爾曼的智力結構理論。認為智力由一般因素和特殊因素構成。一般因素是完成任何活動都必備的共同因素,特殊因素是完成某種活動必備的特有因素。
二因素說是由英國心理學家斯皮爾曼(C. Spearman)提出的智力結構理論,認為智力由一般因素(G因素)和特殊因素(S因素)共同構成。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構成
理論特點
實際應用
該理論為現代智力測試提供了理論基礎,例如韋氏智力測驗和斯坦福-比奈量表均通過綜合評估G因素(如語言理解、工作記憶)和S因素(如特定技能)來量化個體智力水平。
學術意義
二因素說推動了心理測量學的發展,後續學者在此基礎上提出了多元智力理論等擴展模型,但G因素仍被視為解釋智力共性的關鍵概念。
二因素說通過區分普遍與特殊能力,為理解智力結構提供了簡潔而有效的框架,同時兼具理論深度與實踐價值。
二因素說,意為一個結果可能由兩個或多個因素共同造成。拆分部首和筆畫:詞語“二因素說”包括兩個漢字,“二”字的拆分部首為“二”,筆畫為二畫,“因素”字的拆分部首為“土”,筆畫為八畫。
來源:二因素說的概念最早來源于心理學和社會科學領域,用以解釋複雜現象的産生。在研究某個現象時,我們不能僅僅局限于一個因素的解釋,而是需要考慮多個因素之間的相互作用。
繁體:二因素說在繁體字中的表達為「二因素說」。
古時候漢字寫法:在古代漢字寫法中,二因素說的表達可能會有所不同,但其含義和拼寫基本相同。
例句:二因素說認為,一個人的行為是由遺傳因素和環境因素共同影響的。
組詞:二因素、因素、說話、說服、因果。
近義詞:多因素解釋、多重因素理論。
反義詞:單因素說、一因素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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