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佩帶銅質官印。 唐 制諸司皆用銅印,故以“佩銅”借指官員。 唐 黃滔 《贻宋評事》詩:“ 河陽 城裡謝城中,入曳長裾出佩銅。”
佩銅,漢語詞彙,指佩帶銅制官印,是古代官員身份和職權的象征。該詞源于古代官制,具體釋義如下:
佩銅指古代官員佩戴銅質官印的行為。銅印是漢代至南北朝時期中低級官吏(如縣令、縣丞等)的身份憑證。《漢語大詞典》明确記載:“佩銅,佩帶銅印。古代官員的标志。”其象征意義大于材質價值,代表朝廷授予的行政權力。
官階對應制度
據《漢書·百官公卿表》,漢代規定“秩比六百石以下,銅印墨绶”。縣令(秩六百石)佩銅印青绶,縣丞、尉等低級官吏佩銅印黃绶,形成嚴格的印绶等級制度。
鑄造與管理制度
《唐六典》載唐代實行官印分級制度:“諸司皆用銅印”,明确五品以下官員佩銅印。印文需由禮部統一篆刻,離職時需繳回銷毀,體現權力的臨時性。
唐代詩人韋應物《贈王侍禦》中“腰間佩銅印,府中自聯翩”之句,印證銅印作為官員身份的典型意象。宋以後隨着官印材質演變(如宋代出現“朱記”木印),佩銅逐漸成為曆史概念,但仍在詩文中用作仕途的代稱。
古籍例證:
《後漢書·輿服志》載:“千石以下銅印墨绶”,說明佩銅者的具體官階範圍。
主要參考資料
“佩銅”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背景可歸納如下:
基本詞義
指佩帶銅質官印。在唐代,各級官署均使用銅制印章,因此“佩銅”成為官員身份的象征,代指官員群體。
曆史背景
唐代官制規定,不同品級的官員佩戴不同材質的印章,銅印為常見形制,代表一定的行政職權。這一制度使“佩銅”成為官員的典型特征,逐漸演變為借代用法。
文學用例
唐代詩人黃滔在《贻宋評事》中寫道:“河陽城裡謝城中,入曳長裾出佩銅”,通過“佩銅”一詞暗指官員身份,體現其社會地位。
延伸解析
從構詞角度看,“佩”強調隨身攜帶的動作,“銅”指代官印材質,二者結合既描述具體行為,又隱含官職屬性,屬于古代漢語中“借物指代”的修辭手法。
該詞反映了唐代官制文化,需結合曆史背景理解其象征意義。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典》等權威辭書(來源:、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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