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抛錨停泊。 宋 文天祥 《漁舟詩》序:“二十八日,乘風行入 通州 海門 界。午,抛泊避潮。” 清 林則徐 《會劄南澳鎮谕令外船一律呈繳煙土稿》:“茲又有夷船四隻,先後駛來抛泊。”
“抛泊”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抛泊(拼音:pāo bó)的核心含義為抛錨停泊,主要指船隻在水域中固定位置停靠。這一解釋在多個權威來源中一緻出現,例如:
比喻義争議
部分低權威性來源(如、5)提出“抛泊”可比喻“人或事物處于迷茫、無依狀态”,但此用法缺乏經典文獻或權威詞典支持,可能為現代網絡語境下的引申。
誤釋辨析
将“抛泊”解釋為“放棄、抛棄”,但此釋義與其他來源矛盾。推測可能是對“抛”字單獨含義的誤讀,或混淆了其他相似詞語(如“抛卻”)。
抛泊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手部首和水部首。手部首表示人的手,水部首表示水。抛泊總共有10畫。
抛泊在《康熙字典》中是作為一個單獨的字出現的,意為“打掉掉落于水中”。它源自于古代文人雅緻的詩文,并常用于描述悲傷、離别或懷念的情感。
在繁體字中,抛泊的寫法是「抛泊」。
古時候,漢字的寫法有很多變體。抛泊的古代寫法有「抛跛」、「泡破」等。這些寫法在曆史上較為罕見,現在已經很少使用。
1. 離别之際,他們抛泊在渡口,淚水濕透了衣袖。
2. 我抛泊在記憶的海洋中,回憶起那段美好的往事。
3. 在大雨中,他抛泊着傘,感受水滴在臉上的清涼。
抛棄、抛售、泊車、飄泊。
抛棄、遺棄、舍棄、丢棄。
擁抱、相擁、抱持、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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