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ody gone and reputation ruined] 身軀和聲譽一齊毀滅
爾曹身與名俱滅,不廢江河萬古流。
謂身軀與名聲一齊毀滅。 晉 桓玄 《與劉牢之書》:“孰若翻然改圖,唯理是宅,保其富貴,全其勳業,則身與金石等固,名與天壤俱窮,孰與頭足異處,身名俱滅,為天下笑哉。” 宋 洪邁 《容齋四筆·王勃文章》:“ 杜 詩雲:‘ 王 楊 盧 駱 當時體,輕薄為文哂未休。爾曹身與名俱滅,不廢 江 河 萬古流。’正謂此耳。身名俱滅,以責輕薄子。 江 河 萬古流,指四子也。”
“身名俱滅”是一個漢語成語,指人的身體與名聲一同毀滅消亡,多用于形容因重大過失、道德敗壞或失敗結局而導緻個人存在痕迹的徹底消失。該成語包含兩層核心含義:一是物質層面的“身滅”,即生命終結或社會地位喪失;二是精神層面的“名滅”,即名譽掃地、聲名狼藉。
從語源學角度考察,該成語可追溯至魏晉時期的文獻。例如《晉書·載記》中記載的“若恃險驕盈,則身名俱滅”,強調驕縱行為對個人命運的影響。唐代史學家劉知幾在《史通·品藻》中亦用“身名俱滅”批判曆史人物因德行缺失而湮沒于史冊的現象。
在語義演化過程中,《漢語大詞典》将其釋義歸納為“人與其名皆亡,謂徹底的失敗”,現代《古代漢語辭典》補充說明其常與“江河萬古流”等意象形成對比,突顯精神價值的重要性。該成語多用于文學評論、曆史評價等領域,如清代趙翼在《廿二史劄記》中評述南朝士族“縱得虛譽,終緻身名俱滅”,揭示社會階層變遷中的名實關系。
“身名俱滅”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解析如下:
指人的身份地位與名聲榮譽一同毀滅,強調個人在聲譽和現實存在上徹底消亡。常用于形容因重大失敗或丑聞導緻身敗名裂的結局。
構成與發音
出處與典故
最早見于晉代桓玄《與劉宰之書》:“孰與頭足異處,身名俱滅,為天下笑哉!”(意為:與其身首異處、聲名盡毀,被天下人恥笑,不如另作選擇)。
後世如《晉書》《周書》等史書亦引用此語,形容人物因錯誤抉擇導緻徹底失敗。
使用場景
以上解析綜合了古籍、詞典及文史資料,如需更完整信息,可查閱《漢典》或《晉書》相關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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