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聲跡 ”。1.聲望與事迹。《後漢書·李法傳》:“﹝ 李法 ﹞出為 汝南 太守,政有聲迹。” 北魏 楊衒之 《洛陽伽藍記·大統寺》:“ 蘇秦 時未有佛法,功德者不必是寺,應是碑銘之類,頌其聲跡也。” 宋 文天祥 《出真州》詩序:“予平生仕宦,聲迹比比,不曾至 淮 。”《元典章·台綱二·體察》:“提刑按察司除聲跡不好者,仰禦史臺體察,雖未任滿,許行奏代。” 明 李東陽 《武昌府學重修記》:“ 張公 以《春秋》舉進士,績學翰林,歷著聲跡。”《續資治通鑒·元世祖至元三十年》:“邊遠見職有聲迹者,使之内遷。”
(2).猶言音訊行蹤。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惡分疏》:“ 宋 人 許晝 , 閩 人 黃遘 , 遘 嘗宰 滑州 衛南 ,與 畫 聲迹不疎。”《初刻拍案驚奇》卷二三:“一旦聲跡彰露,親庭罪責,将妾拘繫于内,郎趕逐于外,在妾便自甘心,卻累了郎之清德,妾罪大矣。”
(3).指用錄音機或語音學儀器記錄下來的聲音。 陳原 《社會語言學》9.1:“由于現代錄像和錄音技術的發展,所有聲迹或圖像,都能很方便地錄下來給人研究。”
見“ 聲迹 ”。
“聲迹”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三層含義:
聲望與事迹
指個人或事物的聲譽和成就,常用于曆史或文學記載。例如《後漢書·李法傳》提到李法“政有聲迹”,即指他的政績和聲望。此義項在古籍中常見,如《洛陽伽藍記》中“頌其聲迹”。
音訊與行蹤
表示人的消息、蹤迹或動态。如五代王定保《唐摭言》中“聲迹不疏”,即指保持聯繫。
錄音或語音學記錄的聲音
現代用法中指通過錄音設備或儀器保存的音頻痕迹。例如陳原《社會語言學》提到“聲迹或圖像可被記錄研究”。
該詞在不同語境中側重不同,如曆史文獻多指聲望,現代則擴展至技術領域。如需更詳細古籍用例或語言學分析,可參考《後漢書》《唐摭言》及社會語言學相關研究。
聲迹(shēng jì)是一個漢語詞語,由兩個字組成。聲指聲音,迹指音迹或者遺迹。所以聲迹意指聲音的痕迹或者留下的痕迹。
聲的部首是口,筆畫數為7;迹的部首是辶,筆畫數為8。
聲迹這個詞的來源比較模糊,但可以追溯到古代。在繁體字中,聲迹的寫法是聲跡。
在古代,聲迹的寫法可能有所變化,但基本含義沒有變動。古代有許多不同的字典和碑銘,因此字形和字義會有所不同。
1. 這個地方沒有任何人的聲迹。
2. 北京的曆史在街道上留下了豐富的聲迹。
聲迹可以和其他詞語組合成不同的短語或者詞組,例如:
聲迹難尋、聲迹無憑、留下聲迹。
與聲迹意思相近的詞語包括:痕迹、痕迹、遺迹。
與聲迹意思相反的詞語可能是:寂靜、無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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