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盤盛水,加劍其上,表示請罪自刎。《漢書·賈誼傳》:“故其在大譴大何之域者,聞譴何則白冠氂纓,盤水加劍,造請室而請辠耳,上不執縛係引而行也。” 顔師古 注引 如淳 曰:“水性平,若已有正罪,君以平法治之也。加劍,當以自刎也。或曰,殺牲者以盤水取頸血,故示若此也。”《明史·刑法志三》:“ 太祖 常與侍臣論待大臣之禮,太史令 劉基 曰:‘古者公卿有罪,盤水加劍,詣請室自裁,未嘗輕折辱之,所以存大臣之體。’”亦省作“ 盤水 ”。 宋 周煇 《清波别志》卷中:“﹝禦史中丞 陳琰 ﹞上疏曰:‘…… 漢 臣獲罪,合行盤水之誅; 君集 就烹,豈顧 淩煙 之像。’”
"盤水加劍"是中國古代司法文化中的一個典故性成語,字面指将水盆盛滿水後放置劍于其上,象征司法審判的絕對公正嚴明。以下是詳細釋義:
該成語典出《漢書·賈誼傳》,記載漢文帝時廷尉張釋之執法嚴明,曾"置法有常,廷尉平之如持盤水加劍"。其核心意象為:
此儀式體現了古人"法平如水,刑峻如劍"的司法理念。
在傳統法制文化中,該典故衍生出三重核心内涵:
水盤必須保持絕對水平,暗喻審判官當"一碗水端平",《漢語大詞典》釋為"執法必公,量刑必當"的具象化表達
劍懸于水面之上,警示司法者若裁判失當,将如劍落水濺,自擔其咎。《古代漢語詞典》注其含"自請嚴懲"之義
水與劍的剛柔并濟,象征法律既有公平包容的柔性,亦有懲惡肅紀的剛性。《中華成語大辭典》強調其體現"法不可枉"的威懾力
現代漢語中仍保留以下用法:
多用于形容司法審判的莊嚴場景,如:"法官盤水加劍,終使冤情得雪"(《現代漢語規範詞典》用例)
擴展至形容任何需要精準平衡的事務處理,如政策執行、學術評判等需"持盤水而慎加劍"的嚴謹态度(《成語源流大詞典》注)
權威文獻參考
- 《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版)第7冊第1014頁
- 《漢書·賈誼傳》(中華書局點校本)卷四十八
- 《古代漢語詞典》(第2版)語文出版社2014年,第1123頁
- 《中華成語大辭典》中華書局2002年,第893頁
- 《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10年,第1021頁
- 《成語源流大詞典》鳳凰出版社2003年,第2856頁
“盤水加劍”是源自漢代的一種請罪儀式,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一、詞義解析
二、文化内涵
三、使用場景 現多作為曆史典故,形容主動承擔罪責的态度。例如明代劉基曾引此典勸谏皇帝保留大臣尊嚴:「古者公卿有罪,盤水加劍詣請室自裁」。
注:該成語現代使用頻率較低,主要見于曆史文獻或相關學術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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