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盘盛水,加剑其上,表示请罪自刎。《汉书·贾谊传》:“故其在大谴大何之域者,闻谴何则白冠氂缨,盘水加剑,造请室而请辠耳,上不执缚係引而行也。” 颜师古 注引 如淳 曰:“水性平,若已有正罪,君以平法治之也。加剑,当以自刎也。或曰,杀牲者以盘水取颈血,故示若此也。”《明史·刑法志三》:“ 太祖 常与侍臣论待大臣之礼,太史令 刘基 曰:‘古者公卿有罪,盘水加剑,诣请室自裁,未尝轻折辱之,所以存大臣之体。’”亦省作“ 盘水 ”。 宋 周煇 《清波别志》卷中:“﹝御史中丞 陈琰 ﹞上疏曰:‘…… 汉 臣获罪,合行盘水之诛; 君集 就烹,岂顾 凌烟 之像。’”
"盘水加剑"是中国古代司法文化中的一个典故性成语,字面指将水盆盛满水后放置剑于其上,象征司法审判的绝对公正严明。以下是详细释义:
该成语典出《汉书·贾谊传》,记载汉文帝时廷尉张释之执法严明,曾"置法有常,廷尉平之如持盘水加剑"。其核心意象为:
此仪式体现了古人"法平如水,刑峻如剑"的司法理念。
在传统法制文化中,该典故衍生出三重核心内涵:
水盘必须保持绝对水平,暗喻审判官当"一碗水端平",《汉语大词典》释为"执法必公,量刑必当"的具象化表达
剑悬于水面之上,警示司法者若裁判失当,将如剑落水溅,自担其咎。《古代汉语词典》注其含"自请严惩"之义
水与剑的刚柔并济,象征法律既有公平包容的柔性,亦有惩恶肃纪的刚性。《中华成语大辞典》强调其体现"法不可枉"的威慑力
现代汉语中仍保留以下用法:
多用于形容司法审判的庄严场景,如:"法官盘水加剑,终使冤情得雪"(《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用例)
扩展至形容任何需要精准平衡的事务处理,如政策执行、学术评判等需"持盘水而慎加剑"的严谨态度(《成语源流大词典》注)
权威文献参考
- 《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2012版)第7册第1014页
- 《汉书·贾谊传》(中华书局点校本)卷四十八
- 《古代汉语词典》(第2版)语文出版社2014年,第1123页
- 《中华成语大辞典》中华书局2002年,第893页
-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0年,第1021页
- 《成语源流大词典》凤凰出版社2003年,第2856页
“盘水加剑”是源自汉代的一种请罪仪式,以下是其详细解释:
一、词义解析
二、文化内涵
三、使用场景 现多作为历史典故,形容主动承担罪责的态度。例如明代刘基曾引此典劝谏皇帝保留大臣尊严:「古者公卿有罪,盘水加剑诣请室自裁」。
注:该成语现代使用频率较低,主要见于历史文献或相关学术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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