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奴仆;供役之人。 唐 趙璘 《因話錄·徵》:“ 李紓 侍郎好諧戲,又服用華鮮。嘗朝回,以同列入坊門,有負販者呵不避。 李 駡雲:‘頭錢價奴兵輒衝官長。’” 宋 劉克莊 《念奴嬌·木犀》詞:“約束奴兵,丁寧稚子,莫掃青苔砌。”
根據漢語詞典及曆史文獻記載,“奴兵”一詞指代由奴籍或社會底層人員組成的軍事力量,常見于特定曆史時期。該詞由“奴”與“兵”複合構成:“奴”指喪失人身自由、受役使的群體,“兵”則指士兵或武裝人員。例如《漢書·陳勝傳》提及秦末農民起義時“戍卒奴産子”被征為兵,可視為早期奴兵現象的文獻記錄。
從構詞法分析,“奴兵”屬于偏正結構,核心語素為“兵”,“奴”描述其身份屬性。這一詞彙多用于描述古代強制征用奴隸、罪犯或貧民參軍的社會現象,如明代“衛所制”中部分軍戶來源包含罪臣家屬。
《中國軍事制度史》記載,漢代曾實施“谪戍”制度,将商人、贅婿、罪吏等編入軍隊戍邊,這類群體在特定語境下也被稱為奴兵。需注意該詞屬于曆史術語,現代漢語中已無實際使用場景。
“奴兵”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曆史文獻中有所體現。以下為綜合解釋:
基本含義
指“奴仆”或“供役使的人”,多用于貶義語境。例如《因話錄·徵》中記載:“李駡雲:‘頭錢價奴兵輒衝官長。’”,這裡的“奴兵”帶有對底層服役者的蔑稱。
結構解析
唐代文獻
唐趙璘《因話錄》提到官員李紓呵斥沖撞官長的人為“奴兵”,反映當時對底層服役者的輕蔑态度。
宋代詩詞
劉克莊在《念奴嬌·木犀》中寫道:“約束奴兵,丁寧稚子,莫掃青苔砌”,此處“奴兵”指家中仆役。
該詞現已罕見使用,主要見于古籍研究或曆史文學作品中,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貶義色彩。
如需進一步探究古代奴役制度,可參考關于埃及奴隸士兵的補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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