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唐 改中書省、門下省為“内史府”。《新五代史·南唐世家·李煜》:“﹝ 開寶 ﹞五年, 煜 下令貶損制度。下書稱教,改中書、門下省為左、右内史府。”
“内史府”是中國古代官職與機構名稱,其含義和職能隨朝代演變而不同,主要可從以下兩個層面理解:
西周至秦漢時期
諸侯國内史
西漢初年,諸侯王國設内史,掌管民政,此制延續至隋代廢除()。
隋唐時期
隋文帝改中書省為内史省,長官稱内史監、内史令;唐初複稱中書省,但“内史”仍作為中書省官員的代稱()。
五代十國時期,南唐後主李煜為貶損制度,将中書省、門下省改稱“左、右内史府”()。這一名稱僅存于南唐,具有特定曆史背景。
“内史府”一詞需結合朝代背景理解: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職能,可參考《周禮》《漢書》《新五代史》等文獻。
《内史府》是指一個在古代中國曆史上的機構名稱,意為内地的官署。在古代中國,内史府是一個地方政府的行政機構,負責管理和監督特定地區的政務和人事。
《内史府》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内(內)字的“内部”,部首是入,筆畫是4;史字的部首是口,筆畫是5;府字的部首是廣,筆畫是5。
《内史府》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周朝,當時内史府是國家的地方行政機構。在繁體字中,《内史府》分别是「內史府」。
在古時候,尤其是秦漢時期,漢字的一些字形和結構與現代有所不同。《内史府》這個詞在古代的漢字寫法可能會有一些差異,但基本上仍保留了現代的字義。具體的古代漢字寫法可能需要通過研究相關文獻才能确定。
1. 在曆史上,内史府是地方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 2. 内史府的職責包括管理民政、審訊案件等。
組詞:内史府長、内史府官職、内史府文書。
近義詞:地方長官、行政機構、地方政府。
反義詞:外史府、國家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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