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唐 改中書省、門下省為“内史府”。《新五代史·南唐世家·李煜》:“﹝ 開寶 ﹞五年, 煜 下令貶損制度。下書稱教,改中書、門下省為左、右内史府。”
内史府是中國古代官僚體系中的核心機構之一,其名稱與職能隨朝代演變而調整。根據《漢語大詞典》解釋,“内史”原為周代史官名稱,後發展為掌管京師或地方行政的重要官職,“府”則指官署機構。從曆史文獻考據,其具體内涵可分為三方面:
職能定位
内史府最初在周代負責記錄王命、編纂典籍,後擴展至行政與司法領域。秦代設内史掌管京畿地區,其府衙統管民政、賦稅與刑獄,《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内史騰攻韓”,印證其軍政職能。漢代沿用此制,但職責逐漸轉向文書起草與皇室事務。
機構演變
唐代内史府曾改稱中書省,成為中央最高政令機構。《舊唐書·職官志》載“光宅元年改中書省曰内史”,主司诏敕拟定與政策審議,權力僅次于尚書省。至明清時期,相關職能歸入内閣與六部,機構名稱消失。
文化影響
内史府作為文官制度代表,對古代文書體系發展具有推動作用。《周禮·春官》注疏提到内史“掌書王命”,其文書格式成為後世官方文書的範式來源。現存秦漢簡牍中“内史雜律”等法律條文,亦反映該機構在法制建設中的作用。
(主要參考來源:《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1992年版;《中國曆史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年版;《周禮注疏》中華書局影印本)
“内史府”是中國古代官職與機構名稱,其含義和職能隨朝代演變而不同,主要可從以下兩個層面理解:
西周至秦漢時期
諸侯國内史
西漢初年,諸侯王國設内史,掌管民政,此制延續至隋代廢除()。
隋唐時期
隋文帝改中書省為内史省,長官稱内史監、内史令;唐初複稱中書省,但“内史”仍作為中書省官員的代稱()。
五代十國時期,南唐後主李煜為貶損制度,将中書省、門下省改稱“左、右内史府”()。這一名稱僅存于南唐,具有特定曆史背景。
“内史府”一詞需結合朝代背景理解: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職能,可參考《周禮》《漢書》《新五代史》等文獻。
擺尾搖頭柏枝緑犇厲缤翻不乃羹長違常用對數抄本抽腳爨本凍皴對向耳熱眼跳方材附質改悔更續鼓子卯海馬函封畫殿鹘蹏虎夫活褥虵角落驚然沮力康韶缂繡空搆爛賞老娘婆六論鹿苑梅雪鳥司偏譯劈啪伽荼秋枯毬樓栖蟄三垂删裁埏道膳費詩才十分惺惺使九分水屮說不響四楞酸酷谇讛踏看通文調武痛責頑皮賴肉閑適綫索亵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