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唐 改中书省、门下省为“内史府”。《新五代史·南唐世家·李煜》:“﹝ 开宝 ﹞五年, 煜 下令贬损制度。下书称教,改中书、门下省为左、右内史府。”
“内史府”是中国古代官职与机构名称,其含义和职能随朝代演变而不同,主要可从以下两个层面理解:
西周至秦汉时期
诸侯国内史
西汉初年,诸侯王国设内史,掌管民政,此制延续至隋代废除()。
隋唐时期
隋文帝改中书省为内史省,长官称内史监、内史令;唐初复称中书省,但“内史”仍作为中书省官员的代称()。
五代十国时期,南唐后主李煜为贬损制度,将中书省、门下省改称“左、右内史府”()。这一名称仅存于南唐,具有特定历史背景。
“内史府”一词需结合朝代背景理解: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朝代职能,可参考《周礼》《汉书》《新五代史》等文献。
《内史府》是指一个在古代中国历史上的机构名称,意为内地的官署。在古代中国,内史府是一个地方政府的行政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特定地区的政务和人事。
《内史府》这个词的拆分部首是内(內)字的“内部”,部首是入,笔画是4;史字的部首是口,笔画是5;府字的部首是广,笔画是5。
《内史府》这个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周朝,当时内史府是国家的地方行政机构。在繁体字中,《内史府》分别是「內史府」。
在古时候,尤其是秦汉时期,汉字的一些字形和结构与现代有所不同。《内史府》这个词在古代的汉字写法可能会有一些差异,但基本上仍保留了现代的字义。具体的古代汉字写法可能需要通过研究相关文献才能确定。
1. 在历史上,内史府是地方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 2. 内史府的职责包括管理民政、审讯案件等。
组词:内史府长、内史府官职、内史府文书。
近义词:地方长官、行政机构、地方政府。
反义词:外史府、国家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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