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裝模作樣,故意刁難。《紅樓夢》第六二回:“ 晴雯 道:‘惟有我是第一箇要去:又懶,又夯,性子又不好,又沒用。’ 襲人 笑道:‘倘或那孔雀褂子襟再燒了窟窿,你去了,誰能以補呢?你倒别和我拿三搬四的。’”
“拿三搬四”是一個漢語成語,以下是詳細解釋:
襲人笑道:“倘或那孔雀褂子襟再燒了窟窿,你去了,誰能以補呢?你倒别和我拿三搬四的。”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紅樓夢》原文或查詢成語詞典。
《拿三搬四》是一個成語,形容人在處理事情時,敷衍了事、虛假推诿,不認真負責的表現。它是由“拿”、“三”、“搬”、“四”這四個字組成的。
拆分部首和筆畫:
拿:左手邊部首是手,右手邊部首是扌,總筆畫數為5。
三:上部部首是三,下部部首是一,總筆畫數為3。
搬:左手邊部首是手,右手邊部首是扌,總筆畫數為10。
四:上部部首是囗,下部部首是一,總筆畫數為5。
來源:
《拿三搬四》最早出現于元代王世貞的《講學壽議》一書中。該書是作者晚年所著,評論了左慈的語言和行為,其中就有“拿三搬四”這一成語的用法。
繁體:
《拿三搬四》的繁體字是「拿三搬四」。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拿三搬四》在古代寫作「拿叄搬肆」。
例句:
他常常拿三搬四地推脫工作,沒有認真對待。
組詞:
拆分成四個字後,可以組成其他詞語。比如,“拿走”、“三月”、“搬運”、“四個”等。
近義詞:
與“拿三搬四”意思相近的成語有“敷衍了事”、“搪塞過去”、“敷衍塞責”等。
反義詞:
與“拿三搬四”意思相反的成語有“認真負責”、“盡心盡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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