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行賄。《國語·晉語九》:“ 梗陽 人有獄将不勝,請納賂於 魏獻子 , 獻子 将許之。”
(2).受賄。 宋 宋敏求 《春明退朝錄》卷中:“ 慶曆 八年,有言博士以美謚加於人,以利濡潤,有同納賂。”
“納賂”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根據語境可分為兩個方面:
行賄
指主動贈送財物或利益以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例如《國語·晉語九》記載,梗陽人因訴訟即将敗訴,向魏獻子“納賂”以求勝訴。
受賄
指接受他人財物或利益并為其謀取私利的行為。宋代宋敏求在《春明退朝錄》中提到,博士因收受好處而濫用谥號,“有同納賂”。
該詞多用于古代文獻,如《國語》《春明退朝錄》等,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其含義與現代“行賄/受賄”相近,但更強調“財物輸送”這一行為本身。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國語》及宋代史料原文。
《納賂》是一個漢字詞語,它的意思是“接納、收納”。納賂表示接受、容納到某個集體或系統中。
《納賂》的部首是“纟”,讀作“纟部”。它的拼音是“nà”,音調為第4聲。它的筆畫數為6劃。
《納賂》源自一種少數民族語言,是對外來事物的名稱。它在漢字中屬于一種罕見的用法,不常見于日常生活中。
在繁體字中,可以寫作「納戽」。根據繁簡轉換規則,「納賂」可以轉換為「納戽」。
據古籍記載,古時候的《納賂》還有其他的寫法,例如「納呼」、「納獲」等。這些寫法在漢字的演變過程中逐漸被淘汰,如今已經很少使用。
1. 此次會議納賂了各方的意見和建議,形成了一個共同的決議。
2. 慈善機構納賂了捐款者的愛心,用于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們。
1. 納稅:指按照法定規定,将個人或單位應繳納的稅款交給國家。
2. 納涼:指在炎熱的夏季,尋找涼快的地方休息、消暑。
3. 納悶:指對某種事情或情況感到奇怪、不解,産生疑惑。
近義詞:收納、接納、接收
反義詞:拒絕、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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