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書、大鼓等曲種演員在演唱長篇說部或正曲前加唱的小段。作用類似彈詞的開篇。 李季 《五月端陽》二三:“唱完了書帽鬧嚷嚷,把人們隻樂得眼淚直淌。”
“書帽”是傳統曲藝表演中的術語,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定義
指快書、大鼓等曲種演員在正式表演長篇曲目前加唱的小段,作用類似彈詞的開篇。其内容通常與後續節目無關,主要用于定場或活躍氣氛。
功能與形式
示例與文學引用
李季在《五月端陽》中描述:“唱完了書帽鬧嚷嚷,把人們隻樂得眼淚直淌”,體現了書帽的娛樂效果。
詞源與拼音
拼音為shū mào,其中“書”指表演内容,“帽”比喻開場部分如帽子般置于正式内容之前。
注意:部分網絡解釋将“書帽”引申為“因讀書多而有文化”的比喻,但此說法缺乏權威文獻支持,建議以曲藝術語的原始含義為準。
《書帽》是一個漢字詞語,表示一種給書籍裝訂書邊的裝飾物,類似于書脊,用于保護書頁以及便于書本的保存和分類。
《書帽》的部首是“書”(shū),由3個筆畫組成。
《書帽》的第一個字“書”是一個獨體字并不可拆分,共有4個筆畫;
《書帽》的第二個字“帽”也是一個獨體字,共有12個筆畫。
“書帽”一詞最早見于《南朝梁‧顧野王集•卷八》。
《書帽》的繁體字為“書帽”。
在古代,書寫漢字的方式與現在有所不同,所以《書帽》的古時候漢字寫法可能有一些差異。然而,由于缺乏确切的資料,無法提供具體的古代寫法。
1. 這本書的書帽非常漂亮,讓整本書顯得高雅而精緻。
2. 老師告訴我,書帽是保護書籍的重要部分,能讓書本更持久。
3. 這家圖書館的書帽都統一采用紅色,非常醒目。
書籍、裝飾、裝訂、書脊、書頁
書背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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