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木质鱼形符节。《隋书·高祖纪下》:“﹝ 开皇 十年﹞冬十月甲子,颁木鱼符於京师官五品已上。”
木鱼符是中国古代符信制度中的重要凭证,其名称由“木鱼”与“符”组合而成。据《汉语大词典》记载,“鱼符”是唐代官员身份证明的器物,以鱼形为制,分左右两半,中缝处刻“同”字,供官员出入宫禁、调发军队时核验身份。而“木鱼符”特指以木质材料制成的鱼符,区别于金属材质的“铜鱼符”。
从形制与功能来看,木鱼符长约六寸,表面镌刻官职、姓名及“合同”字样,剖分为二后,左半留存朝廷,右半由官员随身携带。《旧唐书·职官志》提到,唐代五品以上官员需佩鱼符,其中亲王、三品以上用金质,五品以上用铜质,低级官吏或特定场合则用木质鱼符。这一制度源于古代兵符传统,后演变为行政管理的身份凭证。
木鱼符的命名与佛教法器“木鱼”无直接关联。据《唐六典》记载,其“鱼”形设计取自“鲤符”典故,象征君臣信息传递如鱼得水,同时鱼目常开,寓意持符者恪尽职守。宋代《事物纪原》补充说明,鱼符制度在开元年间达到鼎盛,至宋代逐渐被腰牌取代。
木鱼符是中国古代的一种符节制度,其含义和背景可通过以下方面综合解释:
基本定义
木鱼符是木质雕刻的鱼形符节,主要用于隋唐时期作为官员身份或军事调动的凭证。其形制模仿鱼形,通常分为雌雄两半,需两半契合才能生效。
历史背景与用途
功能与演变
文献依据
相关记载可见于《隋书》等正史,以及后世对符节制度的考据研究。
木鱼符是隋代重要的行政与军事凭证,其鱼形设计象征“鱼目昼夜不闭”的严谨监管,后随制度发展被其他材质符节取代,但为唐代鱼符体系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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