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牍。古代用以書寫文字的狹長木片。《南史·齊紀上·高帝》:“井中得一木簡,長一尺,廣二分,上有隱起字。”《漢書·高帝紀下》“吾以羽檄徵天下兵” 唐 顔師古 注:“檄者,以木簡為書,長尺二寸,用徵召也。”
木簡是古代書寫載體的一種,指用竹木制成的狹長薄片,多用于書寫文書、信件或典籍。其形制與竹簡類似,但因材質為木材,故稱“木簡”。作為中國早期文字記錄的重要媒介,木簡盛行于戰國至魏晉時期,後逐漸被紙張取代。
“木”指木材,“簡”本義為竹片(《說文解字》:“簡,牒也”),後引申為書寫材料的統稱。木簡即“以木為簡”,特指木質書寫載體。
單片稱“簡”,多片編連成“冊”(策),長度因内容而異:書信多用一尺(約23cm)木簡,律法則可達二尺四寸(約56cm)。
秦漢時期,木簡廣泛用于行政公文(如居延漢簡)、法律條文(雲夢秦簡)、賬簿名冊等,是官方檔案的核心載體。
早期典籍如《論語》《詩經》等曾以木簡傳抄,甘肅敦煌漢簡中即發現《倉颉篇》識字課本殘簡。
近代出土的木簡(如樓蘭木簡、走馬樓吳簡)為研究古代政治、經濟及書法演變提供了原始實證,被譽為“地下圖書館”。
實物例證:湖北雲夢睡虎地秦墓出土千餘枚木簡,完整記錄秦代律法(如《田律》《廄苑律》),現藏于中國國家博物館。
“木簡”是古代書寫載體的一種,以下是其詳細解釋及相關信息:
木簡指古代用于書寫文字的狹長木片,制作時将木頭削薄後刻字,是紙張普及前的重要記錄工具。其尺寸通常為長一尺(約23厘米)、寬約2分(約0.6厘米),如漢代征召文書所用木簡即為此規格。
采用刀刻或墨書,材料以松木、杉木為主,需經削平、打磨等工序。部分木簡編連成“策”(冊),用于長篇文獻。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考古案例或文獻記載,可查閱《漢書》《南史》等古籍,或參考樓蘭漢簡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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