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責其罪過;譴責。《詩·商頌·殷武》:“歲事來辟,勿予禍適。” 毛 傳:“適,過也。” 鄭玄 箋:“勿罪過,與之禍適。” 王引之 《經義述聞·毛詩下》:“禍讀為過,《廣雅》曰:‘謫、過,責也。’謫與適通。勿予過謫,言不施譴責也……禍與過古字通。《荀子·成相篇》説刑曰:‘罪禍有律,莫得輕重。’即罪過字。《漢書·公孫宏傳》:‘諸常與 宏 有隙,雖陽與善,後竟報其過。’《史記》過作禍。”
“禍適”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需結合古籍文獻進行解析:
拼音:huò shì
核心含義:責其罪過;譴責。
通假關系:
源自《詩經·商頌·殷武》:
原文:歲事來辟,勿予禍適。
釋義:諸侯按時來朝拜,不施加譴責與罪責。
部分現代資料(如)将“禍適”解釋為“災禍恰好符合某人需求”,此說法缺乏古籍依據,可能是對詞語的誤讀或引申,需謹慎采用。
該詞屬于冷僻古語,現代使用極少,多見于研究《詩經》或訓诂學領域。如需引用,建議優先參考《毛詩注疏》《經義述聞》等權威文獻。
《禍適》(huò shì)是一個成語,意思是災禍降臨或者福祉來臨。表示遭遇禍事或者是好運接踵而來。
拆分《禍適》的部首是示字旁和辶字旁。示字旁表示“示衆”,辶字旁表示“走”。其中“禍”字的筆畫數為10畫,而“適”字的筆畫數為11畫。
《禍適》的出處于《詩經•小雅•大東》:“禍適不窮。”意為“禍患不斷而居無定所”。在繁體字中,“適”字的寫法為「適」。
在古代,漢字的字形有時與現代有些差異。根據《康熙字典》,《禍適》的古代寫法為「禍適」。
1. 那個國家正遭受巨大的災難,禍適無常。
2. 獲得大獎後,他的生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禍適相依。
組詞:禍患、適應、適當
近義詞:禍福相依、禍事福事、災福
反義詞:禍來福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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