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墨敕 ”。
墨勅(亦作“墨敕”)是中國古代政治文書制度中的特殊形式,指由皇帝親筆書寫、不經外廷審議直接下達的诏令。該詞由“墨”與“勅”複合構成:“墨”指墨迹,強調皇帝親筆書寫的特征;“勅”同“敕”,意為帝王自上而下的命令。
據《漢語大詞典》釋義,墨勅特指“用墨筆書寫的敕命”,其效力與正式敕令等同,但程式上省略了中書省起草、門下省審核的常規流程。唐代文獻中記載,墨勅多用于緊急政務或特殊人事任命,例如武則天時期通過墨勅直接任命“斜封官”,引發官員選拔制度的争議(參考來源:《資治通鑒·唐紀》)。
從制度演變看,墨勅在漢魏時期已見雛形,至唐宋成為君主強化集權的工具。南宋史學家李焘在《續資治通鑒長編》中批評其“破壞綱紀”,反映該制度對官僚體系的雙面作用:既提高行政效率,也存在規避監督的風險(參考來源:吳宗國《唐代科舉制度研究》)。現代漢語語境中,“墨勅”一詞多用于曆史研究領域,形容非程式化的權力運作現象。
“墨勅”是“墨敕”的異體寫法,指古代皇帝親筆書寫、不經外廷直接下達的诏令,常見于特定曆史場景。以下是詳細解釋:
詞義解析
曆史背景與用途
相關延伸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案例,可參考《舊唐書》《宋史》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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