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語詞典

民訟的意思、民訟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民訟的解釋

民衆的訴訟事宜。《周禮·秋官·司寇》:“以兩造禁民訟,入束矢於朝,然後聽之。” 宋 周密 《齊東野語·端平襄州本末》:“民訟邊備,一切廢弛。”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民訟指民間因財産、婚姻、契約等糾紛引發的訴訟案件,是古代司法體系中對民事争議的統稱。其核心含義聚焦于百姓之間的法律争端,區别于涉及刑事犯罪的"刑獄"。

一、詞義解析

  1. 字源釋義

    • 民:泛指平民、百姓。《說文解字》釋為"衆萌也",即民衆群體。
    • 訟:指争辯、訴訟。《周禮·地官·大司徒》載"凡萬民之不服教而有獄訟者",鄭玄注"争罪曰獄,争財曰訟",明确"訟"側重財産糾紛。

      二者結合,"民訟"即百姓因權益争端訴諸官府的司法行為。

  2. 古代司法實踐中的定位

    傳統法律體系将"戶婚田土錢債"等糾紛歸為"細故",屬州縣自理案件。如《大清律例》規定,裡甲、族長需先調解民事糾紛,調解不成方準訴至官府,體現"無訟"思想下對民訟的層級處理機制。

二、權威典籍例證

補充說明

由于未搜索到可直接引用的現代線上詞典網頁,以上釋義綜合《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中國古代法律辭典》(中華書局)等權威工具書内容,并援引《周禮》《唐律疏議》等原始法律文獻作為語義佐證。建議進一步查閱專業辭書獲取更系統解釋。

網絡擴展解釋

“民訟”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在古代文獻中使用,其含義和現代法律術語有所區别。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基本含義

“民訟”由“民”(民衆)和“訟”(訴訟)組成,字面意思為民衆之間的訴訟糾紛,特指需要通過司法程式解決的民間争議。

二、曆史淵源

  1. 古代典籍記載
    • 《周禮·秋官·司寇》提到“以兩造禁民訟”,指通過司法手段處理民衆訴訟。
    • 宋代周密《齊東野語》中“民訟邊備”的記載,表明當時民間訴訟與邊防事務相關聯。

三、使用場景

主要用于描述古代社會通過官府或司法機構調解、裁決的民間糾紛,涵蓋財産、契約、婚姻等民事争議。

四、與現代術語的區别

現代法律中的“民事訴訟”是更廣泛的概念,指通過法院解決民事權益糾紛的法定程式。而“民訟”更偏向曆史語境,強調古代民衆訴訟的特定形式。

五、總結

“民訟”反映了古代社會對民間糾紛的司法管理機制,是研究中國法制史的重要詞彙。若需了解現代相關制度,可參考“民事訴訟”概念。

(注:以上内容綜合了多個權威來源,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周禮》等古籍原文或法律專業資料。)

别人正在浏覽...

别白比先抪扈逋租策勵長世儲書代課悼愍登帶電視機飛羽官秤骨分貴少哈答鶴觞泓澈環锢回紋機壺口瀑布禍起蕭牆健存金刺雞豚空木曠達不羁棶木廊餐楞梨廉直禮錢魔家磨攪訛綳泥佛弄妝乾溢求田問舍鵲畫弓人蓡賽銀砂汞擅步上奉少待少爺省想深山窮谷時尚暑期術智泗濱友炭精棒探奇桃都同歡無底窦響雷小當家骁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