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的遺骨。亦借指仙佛的身體。 唐 紫微孫處士 《送王懿昌酒》詩:“将知骨分到仙鄉,酒飲金華玉液漿。”參見“ 骨身 ”。
“骨分”一詞在漢語中屬于古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構詞法和文獻用例兩方面解析:
一、字源解析 “骨”在《漢語大詞典》中定義為“支撐軀體的堅硬組織”,象征事物核心結構;“分”指“剖判、區隔”,《說文解字》釋為“别也”。二字組合形成動賓結構,本義指骨骼的自然分界,後引申為對事物本質結構的精準剖析。
二、文獻用例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雖不常用,但作為專業術語仍存于中醫學、藝術批評等領域,其核心語義始終圍繞“本質結構的精确區分”展開。
“骨分”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具體使用場景區分:
佛教/文學中的含義
指佛的遺骨或仙佛的身體,屬于宗教或古典文學中的特定用法。該詞最早見于唐代紫微孫處士的詩句“将知骨分到仙鄉,酒飲金華玉液漿”,強調對佛骨或仙體的尊崇。例如“骨分到仙鄉”暗喻超凡脫俗的境界。這一釋義在古籍和詩詞中較為常見。
現代成語用法(存疑)
提到“骨分”作為成語時表示“事物分得很清楚,不含糊”,如形容性格果斷或界限分明。但此解釋未在其他權威佛教或語言學資料中廣泛出現,可能屬于現代引申義或特定語境下的新解。
建議:
若用于古典文獻或宗教文本,應取“佛骨/仙體”之義;若在當代語境中需謹慎使用成語釋義,建議結合上下文或進一步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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