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 雍正 、 乾隆 年間,在會試落卷内選文理明通的舉人于正榜外續出一榜,名為“明通榜”。 清 阮葵生 《茶馀客話》卷二:“近來會榜後,蒙恩於薦卷中擇文之佳者,發明通榜,以教職用……按 明 永樂 初年,令會試下第文字稍優者除教官,其下者入監讀書,即明通榜之意。”
明通榜是清代科舉制度中的一種特殊榜單,主要用于選拔在會試中落第但文理通順、才學尚可的舉人,授予其擔任地方基層教育官職(如教谕、訓導等)的資格。該制度體現了朝廷對落第舉人的安撫與人才分流策略。
設立目的與性質
明通榜創設于清乾隆年間(一說始于乾隆二年或十年),旨在解決科舉落第舉人的出路問題。朝廷通過此榜選拔會試未中但答卷“文理明通”者,免去其再次參加會試的環節,直接授予地方學官職位,以充實基層教育力量 。
選拔标準與流程
考生需在會試落榜後,由主考官對其試卷進行複核,重點考察“文理是否明通”。符合标準者由禮部彙總造冊,形成“明通榜”,與正榜進士一同張榜公布。中榜者需參加吏部铨選,分配至各省州縣擔任教職 。
曆史演變與廢止
明通榜制度在乾隆十年(1745年)後逐步規範化,但因其選拔标準主觀性較強,且部分中榜者實際能力不足,引發争議。至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朝廷以“名實不副”為由正式廢止該榜,改為通過“大挑”等制度選拔基層官員 。
社會影響與文化意義
明通榜為落第舉人提供了入仕途徑,緩解了科舉競争壓力,但也折射出清代科舉取士的局限性。其名稱中的“明通”二字,源自《尚書·堯典》“欽明文思安安”,強調對通達事理、學識明晰者的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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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通榜”是清代科舉制度中的一種特殊榜額,主要針對會試落第但成績尚優的舉人。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與起源
明通榜由清雍正、乾隆年間設立,在會試落卷中選拔“文理明通”的舉人,于正榜之外額外發布一榜。其淵源可追溯至明永樂初年,當時已有類似選拔下第舉人擔任教官的做法。
實施方式與目的
曆史延續與調整
清代延續了明代的部分做法,但明通榜的具體實施在雍正、乾隆時期逐漸制度化,後因科舉改革逐漸廢止。
注意:部分網絡資料将“明通榜”誤釋為成語(如形容明智通達的榜樣),實為曆史專有名詞,需以科舉制度相關解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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