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明察精細;精明仔細。《逸周書·大戒》:“上之明審教幼,乃勤貧賤。” 唐 柳宗元 《封建論》:“聞 黃霸 之明審,睹 汲黯 之簡靖,拜之可也,復其位可也。” 宋 彭乘 《墨客揮犀》卷八:“一日, 福唐 蔡葉丞 祕召公啜小團,坐久,復有一客至。公啜而味之,曰:‘非獨小團,必有大團雜之。’ 丞 驚呼。童曰:‘本碾造二人茶。繼有一客至,造不及,乃以大團兼之。’ 丞 神服公之明審。”
(2).明确周密。《隋書·天文志上》:“案土圭正影,經文闕略,先儒解説,又非明審。”《新唐書·劉子玄傳》:“按據明審,議者高其博。”
(3).開朗而審慎。 宋 葉適 《夫人林氏墓志銘》:“餘以病歸,捨舟山行,始識君,見其質性沖泊,器宇明審,侃然窮邑中,量過其任者也。”
“明審”是一個漢語詞語,具有多層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明察精細;精明仔細
指對事物觀察細緻、判斷精準,常用于描述處理事務時的謹慎态度。例如《逸周書·大戒》中提到“上之明審教幼”,強調通過精細的教導培養人才。
明确周密
指計劃或論述的邏輯嚴密、條理清晰。如《隋書·天文志上》提到“先儒解説,又非明審”,批評前人解釋不夠周密。
開朗而審慎
形容性格豁達且行事謹慎。宋人葉適在墓志銘中評價林氏“器宇明審”,即指她兼具開朗與審慎的特質。
現代多用于書面或正式場合,可形容工作态度(如“方案設計明審”)或人物性格(如“為人明審”),具有褒義色彩。
明審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明晰、明了而審查、審視、審閱。它的含義是指對事物進行仔細觀察、審查,以明确了解其真相、内涵或質量。
明審的偏旁部首是日(即陽),而它的總筆畫數是16畫。
明審源自于古代漢字,其繁體字為「明審」。
在古代寫法中,“明審”兩個字分别由以下結構構成:明字由日字偏旁與月字組合而成,而審字由視字旁與言字組合而成。
1. 領導明審了我們的報告,覺得寫得很出色。
2. 作曲家在創作音樂時,要對每個音符進行明審,以确保作品的完美。
明審可以與其他詞語組成新詞,如明審意、明審若宇等。
明審的近義詞包括明了、審查、審視、審閱。
明審的反義詞是模糊、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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