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鬧市處死。指棄市,古代死刑之一。《初學記》卷二十引《淮南子》:“拘囹圄者,以日為脩,當市死者,以日為短。”按,今本《淮南子·說山訓》作“死市”。《釋名·釋喪制》:“市死曰棄市。市,衆所聚,言與衆人共棄之也。” 南朝 宋 鮑照 《詠史》詩:“百金不市死,明經有高位。”
“市死”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刑罰術語,具體解釋如下:
市死(shì sǐ)指在鬧市公開處決犯人,屬于“棄市”刑的别稱。這一刑罰通過公開行刑達到震懾民衆的目的,符合古代“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的治理理念。
“棄市”在秦漢時期被納入正刑,隋唐後廢除,但類似示衆行刑方式仍延續至明清。
市死是一個漢字詞語,拆分部首為“市”和“死”,共有13畫。
“市”字的部首是“巾”,其筆畫數為5,意思是集市、交易。這個字源于象形,原本描繪了一張覆蓋貨物的布,在古代表示貿易、交易的場所。現代漢字寫法為“市”。
“死”字的部首是“歹”,其筆畫數為6,意思是生命的終結。這個字源于象形,原本描繪了一個人攤開躺在地上,并用兩條橫線表示屍體的先後。現代漢字寫法為“死”。
市死這個詞的來源指的是人口過于密集造成的城市癱瘓或倒閉的情況,比喻市場景氣不好、商業活動停滞不前。它通常用于形容經濟困難時期的市場現象。
市死的繁體字寫法與簡體字相同,即為“市死”。
古時漢字寫法中,“市”字沒有太大變化。而“死”字在古代寫法中“歺”字底部多了一個斤字底。
例句:
1. 這個地區的經濟困難導緻市場完全市死了。
2. 在這次危機中,許多小商戶因為市死而關閉了自己的店鋪。
3. 市死是一個城市發展中常見的現象,需要政府采取措施來促進市場活躍。
組詞:市中、市區、市場、市政、市井、市集
近義詞:市場蕭條、市井昏暗、市道監管不暢
反義詞:市場繁榮、市井熱鬧、市道通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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