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6*澤6*東作于1937年8月。編入《毛6*澤6*東選集》第1卷。總結了教條主義和經驗主義危害革命的教訓,提出并論述了兩種宇宙觀、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矛盾諸方面的同一性和鬥争性、對抗在矛盾中的地位等一系列相對完整的矛盾學說的理論體系,指出對立統一規律是唯物辯證法的本質和核心。強調對具體事物作具體分析是馬克思主義的活的靈魂,用不同的方法去解決不同的矛盾,是馬克思列甯主義者必須嚴格遵守的一個原則。指出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決定了事物的性質。該書是毛6*澤6*東的哲學代表作之一,對唯物辯證法基本理論提出了許多獨創性的見解,在馬克思主義辯證法發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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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論是毛澤東哲學思想的核心概念之一,指事物内部對立統一的辯證關系,強調矛盾是事物發展的根本動力。以下從漢語詞典釋義與哲學内涵兩個維度解析:
“矛盾”一詞源于《韓非子·難一》寓言:楚人賣盾稱“物莫能陷”,賣矛稱“物無不陷”,被問“以子之矛陷子之盾”則無言以對。其本義指:
毛澤東在1937年《矛盾論》中賦予“矛盾”馬克思主義辯證法的哲學内涵:
矛盾即事物内部既對立又統一的雙方(如生産力與生産關系),推動事物運動發展。
在複雜事物中,需抓住支配全局的主要矛盾(如抗日戰争時期民族矛盾高于階級矛盾)。
毛澤東提出解決矛盾的實踐原則:
權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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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論》是毛澤東于1937年8月發表的哲學著作,是馬克思主義辯證法思想在中國革命實踐中的具體運用和發展。它系統闡述了矛盾規律(對立統一規律)在自然界、社會和思維中的普遍性,是毛澤東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以下是其核心内涵的詳細解釋:
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發展過程中,貫穿始終。沒有矛盾就沒有世界(例如:自然界的新陳代謝、社會的階級鬥争)。
矛盾的特殊性
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性質,需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例如:中國革命與俄國革命的矛盾特點不同,決定了不同的革命道路。
主要矛盾與次要矛盾
矛盾的主要方面與次要方面
矛盾雙方中,一方處于支配地位(決定事物性質),另一方處于被支配地位。例如:在資本主義社會,資産階級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矛盾的同一性與鬥争性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分析或原文論述,可參考《毛澤東選集》第一卷中的《矛盾論》原文,或結合馬克思主義哲學教材進行拓展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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