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喻人誇耀自己的身價。“字號”,指店名招牌。 劉紹棠 《田野落霞》:“ 高金海 指着自己的鼻子賣字號。”
“賣字號”是一個漢語詞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
指商家以信譽招攬顧客
商店通過強調自身品牌(字號)的信譽,吸引消費者信任其商品質量,例如:“購物到賣字號的商店,品質才會有保證。”
比喻誇耀自身身價或能力
用于形容人刻意炫耀自己的地位、才能或成就,帶有貶義。例如作家劉紹棠在《田野落霞》中的描述:“高金海指着自己的鼻子賣字號。”
部分資料(如)提到“以賣字為業的人”,但這一釋義在其他權威來源中較少出現,可能屬于地域性或文學化用法,建議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賣字號是指将自己的姓名或寓意寫成字號,成為個人的象征或标志。它可以用作商标、簽名或品牌,用以代表個人或機構。
賣字號的拆分部首是“口”,表示該詞的意義與口相關。它的總筆畫數為15畫。
賣字號一詞最早出現在謝莊方言詞典中。謝莊方言詞典是東北地區較常用的方言詞典之一,記錄了當地常用的方言詞彙與習語。
《賣字號》的繁體形式為「賣字號」。
在古時候,漢字寫法與現代不同。《賣字號》在古代寫法為「賣字號」。
他的賣字號是“獨行俠”,寓意為追求獨立自主的人生。
賣字號相關的組詞有:出售、字體、标志、品牌等。
近義詞有:字號、名號、标示等。
反義詞有:普通姓名、字體無關、不具代表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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