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典出《後漢書·魯恭傳》:“﹝ 魯恭 ﹞拜 中牟 令。 恭 專以德化為理,不任刑罰…… 建初 七年,郡國螟傷稼,犬牙緣界,不入 中牟 。 河南 尹 袁安 聞之,疑其不實,使仁恕掾 肥親 往廉之。 恭 隨行阡陌,俱坐桑下,有雉過,止其傍。傍有童兒, 親 曰:‘兒何不捕之?’兒言:‘雉方将雛’ 親 瞿然而起,與 恭 訣曰:‘所以來者,欲察君之政迹耳。今蟲不犯境,此一異也;化及鳥獸,此二異也;豎子有仁心,此三異也。久留,徒擾賢者耳。’還府,具以狀白 安 。”後以“魯雉”謂地方官吏施行仁政,猶如 魯恭 化及田雉。 唐 駱賓王 《春夜韋明府宅宴》詩:“雅琴馴 魯 雉,清歌落 範 塵。”
“魯雉”是一個源自曆史典故的詞彙,其含義與古代官員施行仁政相關,具體解釋如下:
“魯雉”出自《後漢書·魯恭傳》。東漢時期,魯恭任中牟縣令時推行德政,不濫用刑罰。當時郡縣遭遇蟲災,但中牟縣未受波及。河南尹袁安派人調查,發現當地兒童因“雉方将雛”(雉鳥正在哺育幼鳥)而不忍捕捉,由此感歎魯恭的仁政感化了百姓和鳥獸。
唐代詩人駱賓王在《春夜韋明府宅宴》中曾用“雅琴馴魯雉”一句,借“魯雉”贊譽韋明府的善政。這一典故在唐詩中多次出現,成為官員政績的象征。
“魯雉”通過曆史事件和文學化用,從具體人物事迹演變為文化符號,強調仁政對百姓乃至自然的影響。其核心思想與儒家“以德化民”的理念一脈相承。
《魯雉》是一個古代漢字詞語,意思是對人的自負自滿和目空一切的傲慢态度的批評和警示。
《魯雉》的拆分部首是魚,由20畫組成。
《魯雉》來源于《尚書·禹貢》中的一句話:“魯霸雉”的簡稱,意為“魯國所獻之蒸禽雉”,用來形容魯國獻貢的蒸禽雉非常鮮美。
《魯雉》的繁體字形為「魯雉」。
古時候寫《魯雉》的漢字形狀與今天稍有不同,字形更加繁雜,但整體的意思和含義沒有變化。
他對自己的成就感到驕傲自滿,充滿了《魯雉》的态度。
魯莽、雉堞、魯脆、雉食、魯腹、雉狩。
驕傲、自負、自滿、目空一切。
謙遜、謙虛、謹慎、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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