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親附和協。《國語·齊語》:“是以大國慚媿,小國附協。”《宋書·徐湛之傳》:“ 湛之 為大将軍 彭城王 義康 所愛,與 劉湛 等頗相附協。”
"附協"在現代漢語詞典中屬于較為生僻或未被廣泛收錄的詞彙,其含義需要結合字源和古漢語用法進行推斷。以下是基于漢語詞典學角度的詳細解釋:
附
本義指依附、歸附。《說文解字》釋為"附,益也",引申為靠近、添加之意(如"附加""附屬")。在古漢語中亦有"附和"之義,如《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附離其士"。
協
本義為共同合作,《說文解字》注"協,衆之同和也",表協調、協同(如"協商""協力")。《尚書·堯典》"協和萬邦"即用此義。
"附協"為動賓結構複合詞,可理解為:
強調在歸附某方後參與協作行動,如《後漢書·劉盆子傳》"諸将日會論功……争言讙呼,拔劍擊柱",其中依附勢力後的協同行為可視為"附協"的語境體現。
指為達成一緻而主動配合,近義詞為"附議""協從",如古代朝議中"群臣附協"的記載(見《資治通鑒·唐紀》)。
該詞多見于曆史文獻,需注意:
權威參考來源:
釋義依據《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對單字的解析,并結合《史記》《資治通鑒》等典籍的語用實例綜合推斷。因該詞未被現代詞典單獨收錄,建議結合具體文獻語境理解其義。
“附協”是一個漢語詞彙,拼音為fù xié,其核心含義為“親附和協”,具體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詞義構成
語境應用
多用于描述群體或國家間的依附與協作關系。例如:
與現代用法的差異
部分資料(如)将其解釋為“盲目附和”,但此含義未見于權威古籍,可能是現代引申或誤讀,需結合語境判斷。
字義分解參考
“附協”強調通過依附實現和諧協作,屬古漢語詞彙,現代使用較少。如需引用,建議優先依據《國語》《宋書》等經典語境,避免混淆現代衍生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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