僦居的意思、僦居的詳細解釋
僦居的解釋
(1).租屋而居。 唐 段安節 《樂府雜錄·觱篥》:“﹝ 麻奴 ﹞不數月,到京,訪 尉遲青 ,所居在 常樂坊 ,乃側近僦居。” 宋 王禹偁 《賃宅》詩:“左官隻抛紅藥案,僦居猶住 玉泉坊 。” 清 王崑藻 《和錢泳蔔居翁家莊》詩之三:“小住 吳 中隔一牆,僦居何幸近華堂。”
(2).指所租之屋。 明 沉德符 《野獲編補遺·鬼怪·兇宅》:“ 沉宗伯 為史官時,從裡居補官入都,僦居亦敞潔,與先寓密邇。”
詞語分解
- 僦的解釋 僦 ù 租賃:僦屋。僦載(雇用車馬運載)。 筆畫數:; 部首:亻; 筆順編號:
- 居的解釋 居 ū 住:居住。居民。同居。隱居。居處(?)(.住所;.指生活處境)。居處(?)(住所)。 居住的地方:新居。故居。遷居。蝸居(喻窄小的住所)。 當,占,處于:居首。居中。居高臨下。二者必居其一。
網絡擴展解釋
“僦居”是一個漢語詞彙,指租屋居住,屬于古語詞,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多出現在文學作品或曆史文獻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 字面構成:
“僦”意為租賃(),如《說文解字》釋為“賃也”;“居”指居住。組合後即“租賃房屋居住”。
- 詞性:動詞,亦可作名詞指租住的房屋()。
文獻出處
- 唐代用例:
段安節《樂府雜錄·觱篥》記載:“不數月,到京,訪尉遲青,所居在常樂坊,乃側近僦居。”
描述麻奴到長安後租住在尉遲青住所附近的情景。
- 宋代用例:
王禹偁《賃宅》詩雲:“僦居猶住玉泉坊”,體現文人租住的生活狀态()。
近義詞
- 僦舍:指向他人租住房屋,如歐陽修詩中“一從僦舍居城南”。
- 僦屋:與“僦居”同義,強調租賃行為,如唐傳奇《王知古》中“僦舍無煙”。
現代應用
該詞現多用于曆史研究或文學創作中,描述古代或特定場景下的居住方式。例如:“遣人僦居荊襄”,指為節省成本選擇租住某地。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租賃制度或相關詞彙,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古典文學作品。
網絡擴展解釋二
《僦居》是一個漢字,讀音為"jiū jū"。下面是關于這個詞的一些詳細信息:
部首:亻(人偏旁)
筆畫:8畫
來源:《說文解字》中的一個詞條,原為古代租住、借住之意。現代意義上的「僦居」指的是以租賃方式居住,即通過支付租金來居住别人的房屋。
繁體:僦居(繁體字與簡體字相同)
古時候漢字寫法:古代的漢字寫法與現在有所不同,「僦居」在古時候的寫法可能與現代的寫法稍有差異。
例句:他一直都在北京僦居,沒有買房子。
組詞:租屋、出租、租戶
近義詞:租住、借居
反義詞:購買、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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