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平允當。 三國 魏 曹操 《以高柔為理曹掾令》:“掾清識平當,明于憲典。”《宋書·江夏文獻王義恭傳》:“開布誠心,厝懷平當,親禮國士,友接佳流。”《隋書·骨儀傳》:“ 開皇 初,為侍禦史,處法平當,不為勢利所回。”
“平當”在漢語中主要有兩層含義,分别對應不同語境下的使用:
一、基本詞義 作為形容詞使用時,“平當”指公正恰當、不偏不倚的狀态。《漢語大詞典》定義為“公平允當”,強調處理事務時既保持均衡又不失分寸。例如在法律裁決中要求“量刑平當”,即刑罰與罪行需形成合理對應關系,《古代漢語詞典》特别指出其含有“折衷至當”的權衡智慧。
二、曆史專名 該詞在曆史文獻中特指漢代官員平當(?-前5年),《漢書·百官公卿表》記載其官至丞相,封關内侯。作為曆史人物專稱時,“平”為姓氏,“當”作人名,此用法在《中國人名大辭典》中有明确著錄。其執政時期以“明經行修”著稱,體現了姓名字義與曆史評價的雙重關聯性。
現代漢語中“平當”的使用頻率較低,多出現在曆史研究或特定成語表達中。其核心語義始終圍繞着“平衡”與“恰當”的辯證關系展開,這一特點在《辭源》的釋義體系中得到印證。
“平當”是一個漢語詞彙,以下是基于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平當”指公平允當,強調處理事務時公正合理、不偏不倚,符合正義原則。
核心内涵
多用于形容裁決、制度或行為的公正性,例如法律判決、政策制定等需嚴格遵循公平的場景。
例如三國時期曹操在《以高柔為理曹掾令》中提到“掾清識平當,明于憲典”,即指官員明辨是非、公正執法。
使用場景
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人物“平當”(如漢代丞相),可參考相關古籍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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