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舉發彈劾。 清 黃宗羲 《論文管見》:“抗疏糾參,幾至不測。” 清 李漁 《奈何天·助邊》:“你做朝廷之官,就該幹朝庭之事,為何把皇家功令視若弁髦,難道是不怕糾參的麼?” 清 蔣士铨 《桂林霜·家祭》:“前有禦史 楊素藴 直斥其奸,反為 三桂 銜恨,後以糾參無實,坐貶而去。”
“糾參”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但核心意義與檢舉、彈劾相關。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根據,“糾參”指舉發彈劾,常用于古代官場語境。例如清代黃宗羲在《論文管見》中記載“抗疏糾參,幾至不測”,李漁的《奈何天·助邊》也提到“為何把皇家功令視若弁髦,難道是不怕糾參的麼?”,均體現其彈劾、檢舉官員過失的用法。
詞源解析
應用場景
主要用于曆史文獻或描述古代制度,如清代禦史對官員的彈劾(例:“臣職份所在,例應糾參”)。現代使用較少,需注意語境適配性。
注意差異
部分來源(如)将“糾參”解釋為“糾正錯誤”,可能與“糾察”“參劾”等詞混淆。建議以高權威性來源(如)的“舉發彈劾”為核心釋義。
總結來看,“糾參”更接近古代監察制度中的術語,而非現代漢語常用詞。若需引用,需結合具體曆史背景分析其彈劾性質。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