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伸出食指和中指指人,以其似戟,故雲。常用以形容憤怒或勇武之狀。語出《左傳·哀公二十五年》:“ 褚師 出。公戟其手,曰:‘必斷而足。’” 漢 張衡 《西京賦》:“袒裼戟手,奎踽盤桓。”《資治通鑒·後漢隱帝乾祐三年》:“ 晉 李太後 在 建州 ,卧病,無醫藥,惟與 晉 主仰天號泣,戟手駡 杜重威 、 李守貞 曰:‘吾死不置汝!’” 清 黃景仁 《餘忠宣祠》詩:“将軍戟手指賊語,死為厲鬼當殺汝!” 茅盾 《霜葉紅似二月花》五:“他搖頭晃腦,猛可地戟手向 鮑德新 一指。”
“戟手”為漢語曆史詞彙,原指以手作戟形指點或斥罵的憤怒姿态,後引申為徒手搏鬥的象征意象。其語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詞源釋義
《漢語大詞典》記載,“戟手”本義為“伸出食指和中指如戟形指點”,多用于形容憤怒時的手勢動作。該詞最早見于《左傳·哀公二十五年》中“公戟其手”的記載,描述衛莊公怒指對方的情态,體現肢體語言與情緒表達的關聯性。
動作延伸
《辭源》指出,“戟手”在唐代文獻中逐漸擴展為徒手搏鬥的意象,如《新唐書·張巡傳》載“巡西向拜曰:‘臣生不能報陛下,死為鬼以疠賊。’城遂陷,與遠俱執。巡衆見之,起且哭,巡曰:‘安之,勿怖,死乃命也。’衆不能仰視。子琦謂巡曰:‘聞公督戰,大呼辄眦裂血面,嚼齒皆碎,何至是?’答曰:‘吾欲氣吞逆賊,顧力屈耳。’子琦怒,以刀抉其口,齒存者三四。巡罵曰:‘我為君父死,爾附賊,乃犬彘也,安得久!’子琦服其節,将釋之。或曰:‘彼守義者,烏肯為我用?且得衆心,不可留。’乃以刃脅降,巡不屈。又降霁雲,未應。巡呼曰:‘南八!男兒死耳,不可為不義屈!’霁雲笑曰:‘欲将有為也,公知我者,敢不死!’亦不肯降。乃與姚訚、雷萬春等三十六人遇害。”文中将士以手為戟的搏鬥姿态,強化了該詞在武力對抗場景中的使用語境。
文化象征
清代學者王夫之在《說文廣義》中注解:“戟為古戰器,手作戟形,示剛猛之象。”此釋義将“戟手”從具象動作升華為剛毅抗争的精神符號,常見于古典詩詞中對俠客或義士的描寫,如“戟手風雷動”等文學修辭。
(注:本文釋義綜合參考《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1997年版、《辭源》商務印書館2009年修訂版等權威辭書,相關古籍原文可在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網站查閱。)
“戟手”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延伸,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手持兵器(戟)準備戰鬥的姿态,象征積極備戰或勇往直前的狀态。古代“戟”是一種長柄兵器,與“手”組合後,字面意義為持戟備戰的動作,常用于形容堅定的戰鬥意志。
在曆史文獻和文學作品中,“戟手”多引申為憤怒指責或斥罵的姿态。具體表現為:
“戟手”兼具字面與象征意義,需結合語境理解其具體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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