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y the bride-price] 舊時訂立婚約時男方贈給女方聘定之物
即納币。古婚禮六禮之一。《史記·大宛列傳》:“天子問羣臣,議計,皆曰,必先納聘,然後乃遣女。” 唐 長孫佐輔 《對鏡吟》:“憶昔逢君新納聘,青銅鑄出千年鏡。” 清 李漁 《凰求鳳·先醋》:“另有個知情識趣的人,賠了銀子,替他納聘,隻要成親之後,不許抛撇了他小姐。”參見“ 納币 ”。
“納聘”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釋義,需結合具體使用場景理解:
一、古代婚禮習俗(常見釋義) 指傳統婚姻禮儀中的“納币”環節,即男方在訂婚時向女方贈送聘禮的過程。屬于古代“六禮”之一,常見于古籍記載:
二、接受聘請(較少用釋義) 現代個别詞典将其解釋為“接受雇傭或聘請”,如《查字典》将其作為成語,釋義為“接納聘請并為之工作”。但此用法在古籍和實際語言使用中較為罕見。
補充說明:
納聘是一個動詞,常用于中文語境中,表示接受聘請,接受工作或婚約。
納聘的部首是纟和耳,其中纟表示紡織品,耳表示耳朵。納聘的總筆畫數為11。
納聘這個詞的來源比較簡單明了。納,指的是接收、接納。聘,指的是受雇、約聘。所以,納聘的意思也就是接受聘請。
納聘的繁體字為「納聘」。
納聘這個詞在古代的漢字寫法變化不大,大緻上和現代漢字相同。
1. 她非常高興地納聘了那份理想的工作。
2. 他遲疑了一下,但最終還是納聘了她的求婚。
組詞:納妾、納賄、聘用、聘禮。
近義詞:聘請、聘用、答應、接受。
反義詞:辭退、拒絕、辭職、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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